对不戴头盔骑电动自行车的学生进行‘俯卧撑’处罚,既锻炼身体又培养意识

对不戴头盔骑电动自行车的学生进行‘俯卧撑’处罚,既锻炼身体又培养意识

关于两名小学生骑电动自行车未戴头盔被金瓯省兴美乡公安要求“俯卧撑”的消息引起了许多读者的关注。

据兴美乡公安称,1月28日,在巡查确保东兴村农村交通道路的治安秩序时,工作组发现两名小学生骑电动自行车但未戴头盔。

工作组已停车,提醒并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的法规,同时分析骑电动自行车参与交通时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经过解释后,两名学生“同意”与工作组一起每人做20个“俯卧撑”以记住并吸取教训。

兴美乡公安代表表示,此措施仅适用于年幼、轻微违规、无意犯错的孩子。对于年龄较大、故意蛇行、摇摆、改装车辆、高速行驶危及他人的情况,公安将依法处理。

在相关文章下,许多读者对职能部门的处理方式有不同的看法。许多意见支持上述处理方式,并建议推广这种人文做法,但也有意见认为职能部门只应做规定内的事情。

“几位叔叔太可爱了,罚做俯卧撑让孩子们下次知道害怕戴头盔”

读者赖光进认为这是“非常好的处罚”,具有很高的教育意义,应广泛宣传。读者名为琼的也分享了类似观点,认为与其扣车或罚款,这种做法能更好地提高孩子们的意识。

一些其他意见也评论说这样的处理既轻松,又帮助学生“长久记住”。读者名为怀的认为这样处罚“让人终身难忘”,因为如果罚款,学生没有能力支付,最终还是家庭要承担。

“实际上,现在许多学生骑电动自行车蛇行,潜藏着事故风险,因此需要足够威慑力的措施”,读者兴分享道。

读者梅进调表达了担忧:“现在许多孩子骑电动自行车太疯狂了,一上车就加速猛冲,不戴头盔。摩托车还能听到发动机声音,但电动自行车就没办法了。家长们让孩子骑电动自行车时有没有提醒什么,看起来这样不安全”。

许多其他读者评价,职能部门的处理方式体现了亲近感,具有人文关怀,帮助孩子们“知道害怕”但不会造成沉重或反感的心理。

表达支持,读者名为玉的认为这种处理方式既有趣,又帮助学生记住,下次更好地遵守。“几位公安叔叔太可爱了,罚做俯卧撑既有趣又让孩子们知道害怕,下次戴头盔进去”,这位读者称赞道。

读者庆安也提出观点:“这是一举两得,既锻炼身体又培养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

“我弟弟骑自行车在左边(逆行方向)遇到检查员。叔叔放掉了他车胎的气,让他推车到大约500米外的路口,说叔叔的名字让修车店免费给他打气。推车走路是为了记住下次必须走右边道路”,读者名为玉的电子邮件补充了他弟弟的故事。

一些读者如仁、勇表达了怀旧之情,回忆起学生时代曾被老师罚“俯卧撑”作为一种提醒、纠正和终身难忘的方式。

支持上述处罚方式,但读者也强调了家庭的作用。据读者冯香说,家长需要经常提醒孩子骑电动自行车时戴头盔,因为儿童的交通安全非常重要。

法律未规定时不应执行

除了许多赞同意见外,一些意见表达了担忧,认为职能部门不应执行法律未规定的事情。

读者名为清的建议:不应鼓励规定外的处罚方式。

读者Qle和林山河共同提出问题,“俯卧撑”不是法律规定的处罚形式,因此不应适用。

而读者南英担心如果适用规定外的措施可能导致滥用,法律已有充分的制裁,应依法处理以确保统一性。

一些其他意见认为,如果在处理过程中发生事故,很容易引发家长的投诉和争议。

“如果想要俯卧撑处罚,必须有全国性的规定文件,广泛普及,视为正式处罚,并有成年人监督”,读者名为勇的补充建议。

第168号法令第9条第4款规定,对驾驶车辆实施以下违规行为之一的个人处以40万至60万越南盾罚款:

- 驾驶电动自行车时未戴“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头盔”或戴“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头盔”未按规定系好带子参与道路交通。

- 搭载电动自行车上的乘客未戴“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头盔”或戴“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头盔”未按规定系好带子,除搭载病人紧急送医、6岁以下儿童、押解违法人员的情况外。

(编译:李程 越南网;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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