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1日,嘉莱省建设厅领导表示,省人民委员会和建设厅已指示各管理单位拆除19号国道上不合适的限速标志,但至今各方尚未实施。
民众对密集限速标志感到不满
据此,针对民众和选民、省人民议会代表关于19号国道存在过多不合理限速标志、导致出行时间延长、降低经济社会效率的反映和不满,嘉莱省已介入检查和审查。
经检查,全长167公里的19号国道有58处设置限速40-60公里/小时的标志。
具体而言,属于由建设部第二项目管理委员会作为投资方的西原地区交通连接加强项目的路段,有14个限速50公里/小时的标志和31个限速40公里/小时的标志。
而属于36.71号BOT公司管理的路段,有11处根据学校区域时段限制速度50-60公里/小时。此外,还有2处由建设厅管理的学校区域限速40公里/小时。
检查后,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阮自功煌已发文指示建设厅及各公路项目管理委员会、36.71号BOT公司组织审查和调整该路线上的限速交通标志系统,拆除未发挥效果的限速标志。
设置40公里/小时限速标志是不必要的
据记者观察,至今各方尚未实施拆除,限速标志仍密集出现在这条道路上,给交通参与者带来困扰。
建设部第二项目管理委员会代表黎玉南表示,在学校区域设置限速标志是遵守项目设计。目前该标段正由承包商施工,待项目完成移交省管理后,可与各方协商拆除。
黎玉南认为,目前设置在学校区域前的40公里/小时限速标志均位于居民区内,已有50公里/小时的限速。因此,省建议取消40公里/小时标志,单位同意,但需等待各标段完成、竣工、移交省。

与此同时,管理19号国道上BOT路段的36.71号BOT公司副经理阮登顺表示,已了解省的指示,但根据权限,单位仅在第三公路管理区指示下才实施。
目前该单位仍在根据正在实施的标段安装标志系统以完成验收。若第三公路管理区同意,方可拆除。
据该单位称,在学校区域设置40公里/小时限速标志是不必要的。在这些位置只需设置学校区域标志、行人过街标志、慢行标志及行人过街指示即可,且各地均如此操作。
第三公路管理区III.4办公室表示,对于由36.71号BOT公司负责的路段,单位已指示该公司根据省建议审查处理。
而由第二项目管理委员会实施的路段,已将国家管理任务移交给嘉莱省。该单位认为,19号国道有多处设置限速标志不合适,因道路空旷、路面良好,且这些位置大多属于第二项目管理委员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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