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1日,西宁省公安厅信息显示,调查警察机关办公室已逮捕梅英日(43岁,居住于西宁省厚义社)以调查扰乱公共秩序罪。
根据初步信息,1月30日中午,日驾驶皮卡车送女儿上学,从厚义十字路口前往和庆社方向。当到达第825号公路与巴沙-高莫伊公路之间的交通信号灯十字路口时,日减速等待交通信号灯。
此时,由阮文辉(64岁,居住于胡志明市)驾驶的汽车与日的车辆同方向行驶,从左侧超车,然后撞到日车辆的驾驶员侧车门。
日下车查看情况时,看到辉先生也下了车。日立即用手击打其太阳穴三下,导致受害者跌坐在路上。随后日还踢了其左腰部一脚。之后受害者失去意识。
看到受害者失去意识,日与其他人用日的车辆将辉先生送往急救。
现场区域安全摄像头记录的片段随后在社交媒体上迅速传播,大多数讨论对日在公共场所殴打他人的行为表示愤慨。
辉先生入院时脑出血非常严重,被转送至上级医院进行急救。
在日因扰乱公共秩序罪被捕后,至1月31日晚,辉先生在草田医院去世。
调查机关正在继续完善档案,进一步澄清相关犯罪迹象,按规定处理此案。
(编译:Eric;审校:Woo;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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