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公安部调查警察机构称,该机构已决定对刑事案件(2025年12月29日)立案,并正在调查发生在越南安环境技术股份公司及相关机构、组织在河内市、胡志明市及全国各省市的刑事案件,其中包括庆和省。
上述已立案并正在调查的刑事案件涉及“伪造机构、组织文件”、“行贿”及“非法侵入他人计算机、电信网络或电子设备”。
公安部调查警察机构已发文(2026年1月26日)要求庆和省农业与环境厅紧急提供档案、资料(自2015年至今),以协助调查发生在越南安环境技术股份公司及相关机构、组织的案件,并于2026年2月1日前提交至公安部调查警察机构。
2月3日下午,庆和省农业与环境厅领导表示,该厅已指示审查相关档案、资料,以便根据公安部调查警察机构的要求进行报告和提供(如有)。
然而,据该厅领导称,由于要求提供的档案、资料时间跨度超过10年,涉及庆和省自然资源与环境厅此前的工作,因此需要足够时间才能完成全面审查。
其中,公安部调查警察机构要求庆和省农业与环境厅提供档案、资料,包括统计、编制清单并书面报告详细进展,涉及与越南安环境技术股份公司签订的所有包、合同(施工、建设、采购自动连续环境监测系统设备;提供、安装软件设备及维护、保养设备等)的整个实施过程。
提供全部档案、资料,包括会议记录、呈文、决议、决定、投资方针、承包商选择计划审核、施工设计审核、施工图纸及预算、验收、预付款、决算、项目编制咨询单位选择、价格审核、招标、监理单位选择、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设备安装监理等,涉及与上述被调查公司签订的包、合同。
同时,公安部调查警察机构还要求庆和省农业与环境厅提供与越南安环境技术股份公司执行工作相关的全部档案、资料,包括:安装、维修、运行废水、废气自动连续监测系统(附设备清单及设计、支付等档案)。
发放环境许可证,对废水、地表水、地下水、废气、周围空气的自动连续监测系统进行检定、校准;
以及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系统监测报告;上述自动连续监测设备、系统的运行、维护、保养日志,由越南安环境技术股份公司执行。
要求安排合适工作以便庆和省相关人员配合调查机构工作
除要求提供上述全部档案、资料外,公安部调查警察机构还要求庆和省农业与环境厅编制与该厅或相关直属单位在实施与越南安环境技术股份公司签订的包、合同中涉及的个人名单;
同时,为这些相关人员安排合适工作,以便在公安部调查警察机构要求时配合工作。
此外,调查机构还要求庆和省农业与环境厅提供在实施与越南安环境技术股份公司的包、合同过程中的检查、审计、行政处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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