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部回应高速公路加油站停售'求救'事件:地方政府必须解决

工商部回应高速公路加油站停售'求救'事件:地方政府必须解决

国内市场管理与开发局(工商部)已向同奈省工商厅发送文件,回应关于在胡志明市-隆城-油椰高速公路沿线提供燃料解决方案的援助请求。

地方在颁发证书方面的权限

该局表示,根据第83号法令,工商厅有责任为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零售商店颁发、补充、修改和重新颁发燃油零售条件证书。

同时,工商厅也有权在以下情况下收回燃油零售条件证书:如商人停止经营、解散、破产、违反零售商店条件规定且未纠正;受到违规处理后再犯。

同样根据规定,商人只有在获得工商厅书面批准后方可停止销售。各省、直辖市人民委员会有责任指导地方部门指导颁发经营条件证书的档案和程序,监督燃油经营活动,并确保遵守规定;规定停止销售或提前通知停止销售的情况。

因此,根据第83号法令关于燃油经营的规定,国内市场管理与开发局确认无权颁发或延长燃油零售条件证书。

与此同时,为执行工商部部长关于确保2025年底和丙午春节市场供需平衡、稳定的第18号指示,以及总理关于组织春节的第36号指示,该局建议同奈省工商厅研究并向省人民委员会报告辖区内燃油情况,以便省人民委员会根据规定审议和决定。

与法院合作尽快解决纠纷

因此,属于地方政府权限的工作必须由地方决定和组织实施;发挥地方的自主权和责任担当。

必要时,与省人民委员会和邻近地方的工商厅协调,为胡志明市-隆城-油椰高速公路沿线附近的燃油零售商店组织补充燃油供应。

工商厅需继续与越南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总公司合作,定期、持续地进行远程预警,广泛通报上述两家商店停止销售的情况,以便车辆在行驶前规划加油计划。

工商部的机构还认为,工商厅需与法院和相关单位合作,快速解决民事纠纷案件,以便该高速公路沿线休息站的两家燃油零售商店早日恢复运营。

根据同奈省工商厅,目前经过同奈省的胡志明市-隆城-油椰高速公路上有越南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总公司的两个休息站。

然而,目前存在涉及三方的民事纠纷,包括越南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总公司与泰山工程建设股份公司之间,以及泰山工程建设股份公司与周城燃油贸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关于休息站燃油商店的经营权、资产所有权和投资问题。

该案件正由法院审理处理,导致上述两家燃油商店未达到重新颁发燃油零售证书的条件。因此,这些商店必须停止在高速公路上销售燃油,给该路线的运输活动带来困难。

因此,该厅建议工商部审议,支持指导解决方案,以便越南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总公司在等待法院裁决期间,能够暂时为两家燃油商店组织燃料供应。

(编译:Ivy 越南网;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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