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车事故导致中校警察牺牲:交警局确认交警检查符合规定

卡车事故导致中校警察牺牲:交警局确认交警检查符合规定

关于卡车事故导致一名交警牺牲的事件,交警局(公安部)通报了交警部队在某点的检查情况。

针对社交媒体上认为交警在某点组织检查不符合规定的信息,交警局代表通过对比现场、图像和记录事件的视频,确认工作组在某点的检查符合规定。

交警局表示,工作组是根据太原省公安厅交警支队的巡逻检查计划执行的。检查路段确保笔直、开阔,无障碍物遮挡视线。这也是设有中间硬隔离带的路段,分为两个方向,每边有两条车道(每条车道宽3.5米),并设有路肩。

“因此不能说道路狭窄”,交警局代表表示。

同时,交警巡逻检查车辆紧靠右侧路肩停放,车后放置了两个锥形警示筒以警示并形成公务执行区域。工作组也按规定流程执行任务,将车辆停靠在右侧路肩进行检查。

“从一辆跟在肇事卡车后方车辆的行驶记录仪视频显示,道路宽阔、开阔,交警部队的停车检查符合规定”,交警局代表说。

该代表同时认为,车牌号为20C-211.76的卡车司机虽然车辆尺寸较长,但驾驶时未控制好速度,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没有排队依次行驶的意识,转向时未注意观察,而是向右打方向盘(习惯性地“填补空隙”)……导致交通事故发生。

根据调查机构的初步信息,执行太原省公安厅的高峰计划,2月4日中午,由劳黄海中校担任组长的太原省公安厅交警支队工作组在1B国道143公里+350米处执行任务。

约11时35分,正在执行任务期间,中校海被陈德武(2003年出生,居住在太原省观潮坊)驾驶的车牌号为20C-211.76的汽车撞击。

当时汽车正从谅山方向驶往河内。太原省公安厅认定该车辆未控制好速度,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

结果导致劳黄海中校在现场牺牲。

根据公安部长关于交警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巡逻检查、处理违规的规定(第73/2024/TT-BCA号通知,经第13/2025/TT-BCA号通知修订补充),在道路交通某点、具体交警站的检查规定如下:

交警在道路交通某点、交警站根据有权机关颁布的计划组织力量,以停车、检查、发现、处理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的违法行为及其他依法有权处理的违法行为;

在道路交通某点,选择地点、路面宽阔、开阔、不遮挡视线,并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秩序、道路法及相关法律规定;

在道路交通某点、交警站组织力量检查时,必须使用配备的摄像头记录交警工作组的检查活动。夜间检查必须有照明灯并确保足够光线。

2月4日下午,太原省公安厅副厅长阮春兴大校与工作组前往慰问、鼓励、分担劳黄海中校家庭的丧亲之痛。

阮春兴大校与工作组对劳黄海中校同志——一位在执行任务中尽职尽责的交警干部的牺牲表示深切哀悼。

工作组向家属致以深切哀悼,分担损失,同时希望家庭早日克服损失,稳定生活。

卡车事故导致中校警察牺牲:交警局确认交警检查符合规定

(编译:Eric 越南网;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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