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针对加密资产交易的新税收政策提议
财政部正在起草关于加密资产交易、转让和经营税收政策的通知。
在草案中,财政部提出了增值税(VAT)、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政策。
草案明确规定,加密资产的转让和经营属于免征增值税的对象。对于未在上述规定的服务,则按照增值税法律规定缴纳增值税。
根据草案,根据越南法律规定成立和运营的组织投资者,从加密资产转让活动中获得的收入属于申报对象,需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除非2025年《企业所得税法》第10条第2款和第3款规定的情况。
期间加密资产转让活动的应税收入,通过加密资产销售价格减去转让加密资产的购买价格及相关转让成本来确定。
根据政府关于在越南试点加密资产市场的第05/2025号决议第3条第3款规定的提供加密资产服务的企业,从提供加密资产服务活动中获得的收入,需按20%的税率申报和缴纳企业所得税,除非2025年《企业所得税法》第10条第2款和第3款规定的情况。
根据外国法律规定成立的组织投资者,通过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进行加密资产转让活动,属于按每次转让收入的0.1%比例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对象。
个人投资者(无论是否居住)通过交易平台或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进行加密资产转让活动,属于按每次转让收入的0.1%比例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对象。
加密资产转让的收入和收入确定时间点,按照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法律对证券转让的规定执行。
关于党机关、单位资产开发的新规定
政府颁布了第52/2026号法令,规定党机关的资产管理和使用。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关于党机关、单位资产开发的规定。
根据规定,党机关、单位可开发的资产目录包括公务住房;知识产权、软件应用版权;数据库。
服务于党机关、单位政治任务辅助和支持活动的资产(食堂、小卖部;停车场;自动取款机、自动售货机安装位置;电信工程、交通工具充电站安装和建设位置;LED屏幕、宣传信息板安装位置)。
根据第186/2025号法令规定,直接服务于公共事业单位职能和任务执行的辅助和支持活动的资产。
办公场所、事业单位活动基地内的仓库、储藏室、会议室、共用面积等。
法令规定了开发形式;开发决定权限;资产开发的程序和手续。
越南首富夫妇资产大幅“蒸发”
在2月4日的交易中,温集团(Vingroup)的VIC股票暴跌至跌停(-6.96%),降至每股121,600越南盾。成交量超过1170万股。
值得注意的是,VIC的下跌趋势在近期多个交易日持续,最近6个交易日中有近3个交易日跌停。
不仅VIC,温集团生态系统中的许多其他股票也在该交易日同步大幅下跌。例如,VHM股票下跌6.17%,VRE下跌0.53%,VPL下跌1.38%。
股票价格下跌导致亿万富翁范日旺的资产价值大幅缩水。
根据福布斯实时排名,范日旺的资产在一天内“蒸发”约13亿美元,降至199亿美元。
与此同时,温集团副主席范秋香的资产减少近1.57亿美元,降至约21亿美元;集团副主席范翠恒的资产也减少约1.1亿美元,降至15亿美元。
芹苴发展深度医疗,建立老年病医院

芹苴市人民委员会刚刚发布了实施到2030年、展望到2045年国家保护、照顾和提高人民健康战略的计划。
据此,该市设定了到2030年,每万人医生数为19人(2025年为14.8人);每万人护士数为33人(2025年为21.2人)等目标。
特别是,到2030年,居民参加医疗保险的比例达到100%。
芹苴市人民委员会提出了突破性政策,以吸引专业水平高的人才长期工作和扎根。
制定成立市老年病医院的方案,发展综合医院的老年专科,有效结合医疗机构和老年人护理机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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