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向他人住宅投掷“汽油弹”报复的嫌疑人

起诉向他人住宅投掷“汽油弹”报复的嫌疑人

2月5日,芹苴市公安信息显示,富利坊公安刚送达起诉决定书,对阮玉进(42岁,住富利坊)以“毁坏财产”罪提起公诉。进被确认为向他人住宅投掷“汽油弹”的人。

此前在1月28日,富利坊公安接到K.O.女士的报案,称一名陌生对象向她在富利坊武文杰路606号住宅前区域投掷点燃的汽油瓶,引发火灾并损坏一辆卡车。

接到报案后,富利坊公安立即展开调查。经核实,公安发现阮玉进是向K.O.女士住宅投掷“汽油弹”的行为人,因此传唤进前来澄清。

在公安机构,进供认因个人矛盾,骑摩托车前往K.O.女士住宅前,使用装有汽油的啤酒瓶,瓶口缠绕布料并点燃,然后投掷到K.O.女士住宅前区域。

“汽油弹”引发住宅前区域火灾,并损坏停放在此的卡车。实施行为后,进离开现场。

起诉向他人住宅投掷“汽油弹”报复的嫌疑人

据调查,此前进也多次在辖区内扰乱公共秩序。多次被坊公安传唤工作、提醒、教育但未遵守、未改正行为,反而继续违规。

根据收集到的资料和证据,富利坊公安已作出起诉决定,并对进执行临时拘留令,以继续依法调查处理。

(编译:Cici;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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