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总局:太原省工作组执行任务“符合规定”

2月5日,交警总局(公安部下属)代表表示,交警工作组在1B国道上某点的检查是根据太原省公安厅交警支队的巡逻检查计划执行的。

组织检查的路段直且开阔,没有遮挡视线的障碍物。道路中间有硬隔离带,分为双向车道,每边两车道(每车道宽3.5米),有路肩。

交警的巡逻检查车辆紧靠右侧路肩停放,车后放置两个锥形警示帽以警示并形成公务执行区域。交警将车辆停在右侧路肩附近进行检查,执行任务符合工作流程,据交警总局称。

从一辆跟在肇事自卸车后的行车记录仪视频也显示道路宽阔,交警工作组的停车行为符合规定,交警总局代表补充道。

交警总局:太原省工作组执行任务“符合规定”

根据公安部长关于巡逻检查和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法规,在道路上某点或交警站的检查是根据有权机关发布的计划执行的。交警停车、检查、发现和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及其他违法行为,依据其权限。

关于位置,交警选择地点、路面宽阔、开阔、不遮挡视线。当在道路上某点或站组织检查时,交警必须使用配备的摄像头记录工作组检查活动。如果检查在晚上或夜间进行,必须有照明灯并确保足够光线。

此前约2月4日11:30,在1B国道经过太原省官朝坊路段,43岁的中校劳黄海,太原省公安厅交警支队工作组组长,要求一辆车牌为兴安的卡车司机停车进行行政检查。在工作过程中,中校海被一辆车牌为太原的自卸车撞倒,当场死亡,司机是23岁的陈德武,居住在太原省。卡车司机伤势危重。

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初步,交警总局表示自卸车司机未能控制速度,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没有排队顺序行驶的意识,转向时未注意观察而向右打方向盘导致不安全。

(编译:张悦 越南网;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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