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上诉庭审已于2025年12月推迟一次。
一审庭审后,被告人Nhi夫妇已对岘港市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根据案件卷宗,2002年,N.B.T.先生(原岘港市领导 - 记者注)与L.T.Q.女士购买了5块土地,并委托Võ Nhi先生(与T.先生有亲属关系)及其妻子Trần Kim Tuyến在红皮书上登记姓名。
具体而言:Tuyến女士登记为胡春香路地块的土地使用者;Nhi先生登记为以下4块土地的土地使用者:黎廷李路19-G号地块;以及面向海洋的汉江桥土地开发带上的K11、K12、K13号地块。
相关证书和土地文件均交付给T.先生夫妇保管。
2015年T.先生去世后,所有5块土地的原件文件均保存在其私人住宅中,并由其妻子和子女直接管理。
大约在2016年,当Q.女士家庭要求Nhi先生办理5本红皮书上土地使用者的更名手续以归还给家庭时,但他并未执行。
为了侵占上述5块土地,2016年12月18日,Nhi先生及其妻子制作了遗失报告,申请重新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2017年6月6日,岘港市资源与环境局为Võ Nhi先生重新颁发了黎廷李路地块的红皮书。
随后,他以100亿越南盾的价格将其出售给他人。
2017年6月8日,资源与环境局为Tuyến女士重新颁发了胡春香路地块的红皮书。Tuyến女士按照Nhi先生的要求,以50亿越南盾的价格出售给他人。
所有土地转让款项,Nhi先生均用于个人消费。
为了继续侵占K11、K12、K13三块土地,Nhi先生提交了遗失报告,并建议山茶土地登记办公室分处重新颁发红皮书,但此事被Q.女士发现,并向主管机关提交了申诉……
上述5块土地总价值超过574亿越南盾。
其中,Nhi先生侵占受害者的财产为5块土地,总价值超过574亿越南盾;Tuyến女士侵占1块土地,价值超过54亿越南盾。
一审法院对被告人的判决
2025年9月,岘港市人民法院进行了一审审理。
在法庭上,被告人Nhi否认了起诉书的全部内容和结论,并认为没有利用Q.女士家庭的信任来侵占5块土地财产的行为。Nhi先生认为这些土地是他们在2003年婚姻期间建立的……
被告人Tuyến改变了供词,否认了调查过程中的全部供词,并认为由于既往抑郁症史导致心理状态不稳定、恐慌而做出了不正确的陈述……
法院认定被告人Nhi和Tuyến利用了Q.女士夫妇在委托登记5块土地红皮书姓名方面的信任和信赖。尽管红皮书原件以及颁发后与土地转让相关的所有原始文件均由Q.女士家庭保管,但被告人采取了隐秘行为,对国家机构使用欺诈手段,报告遗失以重新获得2本红皮书。
随后,被告人于2017年顺利出售了胡春香路和黎廷李路的2块土地,而Q.女士家庭完全不知情。
到2022年,被告人Nhi继续欺诈国家主管机关,报告证书遗失以重新颁发,旨在继续侵占剩余的3块土地,但被Q.女士发现。
尽管有条件归还3块土地,但被告人Nhi继续使用举报、控告犯罪、诬告Q.女士家庭、向民事法庭起诉Q.女士等手段,意图强行侵占这些土地……
一审法院判处被告人Nhi14年监禁,Tuyến3年监禁。
(编译:Cici;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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