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通过新增28个试点商业住宅用地

胡志明市通过新增28个试点商业住宅用地

2月6日上午,胡志明市第十届人民议会召开第八次会议(专题会议),这是本届任期的最后一次会议,根据国会第171号决议,通过了2025年胡志明市范围内预计实施试点项目的28个地块清单(第四批)。

据此,28个地块面积为750,613平方米,其中预计转换用途的稻田面积为208,767平方米。

根据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的呈文,建议人民议会审议决议通过(第四批)30个地块清单。然而,经过审核,胡志明市人民议会评估只有28个地块符合标准和条件。

对于剩余的2个地块,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指示审查、考虑、补充和完善呈文内容,确保符合法律规定。若确保按规定补充完整法律手续,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将具体报告每个项目,编制清单并重新提交人民议会。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负责确保提交给胡志明市人民议会的土地档案中内容、信息、数据、文件、数字的准确性、完整性和一致性。继续审查,并仅在确保完全遵守法律规定条件的情况下组织实施项目。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在城市电子信息门户上公布、公开预计实施试点项目的地块清单;发布关于同意房地产企业实施试点项目的通知。

此前,在9月29日的会议上,胡志明市人民议会通过了第一批包括54个地块(总面积超过650万平方米)实施试点项目。在11月14日的会议上,胡志明市人民议会通过了第二批包括42个地块(总面积超过470万平方米)实施试点项目。在12月26日的会议上,人民议会通过了(第三批)包括64个地块(总面积超过270万平方米)。

182个地块,面积超过1,460万平方米

随着胡志明市人民议会通过新增28个第四批地块,截至目前,该市已有182个地块,总面积近1,420万平方米,被纳入为胡志明市提供住房来源的试点项目。

国会第71号决议允许通过关于接收土地使用权或已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协议实施商业住宅试点项目。

与现行法律要求必须拥有或接收100%住宅用地不同,该决议允许房地产企业实施试点项目,接收土地使用权转让,转换一个、部分或各类土地(农业用地;非农业用地非住宅用地;住宅用地和其他土地)的使用目的,以实施试点项目,前提是地块符合地方住房发展规划、计划和方案。

目前,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继续审查预计实施试点项目的地块,以继续允许公司实施商业住宅项目。

(编译:Eric 越南网;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

原创文章,作者:越南中文社,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yuenan.com/news-87588/

(0)
上一篇 1小时前
下一篇 1小时前

你可能喜欢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