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书记处常任陈晋四刚刚签署颁布书记处的第02号指示,关于加强党在新形势下对消防、救援工作的领导。
加强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规、消极行为、腐败
为了继续发挥成果,克服限制、不足,加强预防,减少火灾、爆炸、事故、事件造成的损失,提高新形势下消防、救援工作的能力和效率,书记处要求认真、有效地贯彻、实施一些内容。
其中加强对消防、救援工作的领导、指导;确定这是各机关、单位的重要、经常性任务,与负责人的责任挂钩。
加强与专业消防、救援力量的协调工作;提高干部、党员、工作人员的认识、责任,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参与消防、救援工作。
革新、提高消防、救援工作知识、法律、技能的宣传、普及、教育质量、效果。
将消防、救援工作的知识、法律整合、融入教育机构的课程中...
书记处还要求加强消防、救援工作国家管理的效力、效果,注重预防工作。
各级政府经常监督、检查,及时建议完善符合实际的消防、救援工作技术标准。
加强监督、检查、严肃处理消防、救援工作领域的违规、消极行为、腐败,克服国家管理松懈的状况。
指示还要求提高各部门、各级、各地、企业和人民的消防、救援工作能力、效果。
定期组织对居民区、高风险火灾、爆炸场所进行情景处理方案的培训、演练...
完善从中央到地方的专职消防、救援机关组织机构
书记处要求审查、实施消防、救援基础设施规划,与总体规划和相关行业规划、国家规划同步。
克服、解决消防、救援工作中的交通、水源困难、不足,特别是在人口密集区域...
有效应用科学、技术、数字化转型在消防、救援工作领域。提高消防、救援工作设备、工具的质量管理效果。
研究、生产、掌握先进消防、救援工作技术、设备、工具。
实施从中央到基层的消防、救援工作数据库系统,服务于管理、指挥工作,有助于提高接收和处理关于安全、秩序、火灾、爆炸、事故、事件和医疗急救信息的效率。
加强国际合作,分享经验,转让该领域的技术。
书记处要求建设强大、正规、精锐、现代的消防、救援警察力量。
集中投资培训属于特别精锐单位的干部、战士,具备足够能力,准备在国外执行消防、救援任务。
研究特殊机制、政策,以动员、补充参与消防、救援工作的人力资源。
研究、完善从中央到地方的专职消防、救援机关组织机构,确保统一、同步、精简、有效运作。
成立、安排适合区域、地区的消防、救援警察单位,符合技术标准并满足实际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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