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岘港市公安局刑事警察局刚刚决定对胡文美(33岁,居住在岘港市和庆坊)采取紧急刑事拘留措施,以调查其在民事交易中的高利贷行为。胡文美被指控向一名妇女放高利贷,非法获利数亿越南盾。
此前,刑事警察局收到了黎女士(39岁,居住在岘港市和庆坊)的举报,指控胡文美以高利率向她贷款以偿还银行债务。
接到信息后,职能部门集中核实、澄清举报内容。
由此确定:通过熟人关系,从2025年2月5日至10月15日,胡文美多次向黎女士贷款,利率从每年127.02%至149.65%不等,比《民法典》规定的最高利率20%高出6倍。
贷款和利息支付均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进行。胡文美在上述期间的总贷款金额为数十亿越南盾,收取利息超过11亿越南盾,从而非法获利超过9.4亿越南盾。
为了掩盖高利贷行为,每次贷款时,胡文美和黎女士签署一份名为“房屋和土地定金买卖协议”的虚假合同。
黎女士还清贷款后,胡文美销毁旧协议;当发生新贷款时,双方继续签订新协议。
到2025年10月15日,黎女士贷款14亿越南盾,日利率为0.35%,并约定到2025年10月28日还清。
然而,贷款这笔钱后,黎女士无法按照协议偿还本金和利息。
胡文美用于贷款的资金被确定部分来自家庭储蓄,其余部分来自社会关系的借款。
此案正在由刑事警察局继续收集文件、证据,以便依法处理。
(编译:Ivy;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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