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同奈省工贸厅第二次向法院询问燃油许可权限后,胡志明市第一区域人民法院刚刚向同奈省工贸厅回复了关于在胡志明市-隆城-油曳高速公路休息站Km41 100处两个加油站的许可权限。
工贸厅的权限:必须确保高速公路上的燃油供应
具体而言,胡志明市第一区域人民法院向同奈省工贸厅解释说,法院正在受理一起民事案件“建设合同纠纷”的卷宗,原告是越南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总公司(VEC),被告是泰山工程建筑股份公司。
在这起案件中,周城燃油贸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自1月24日起停止在高速公路上供应燃油,记者注)作为相关权利和义务方。
在审理案件时,周城公司申请采取紧急临时措施,因此法院发布了“禁止泰山工程建筑股份公司对争议休息站内的所有资产进行拆除、搬迁或改变现状的任何行为,直至法院作出判决或决定”的决定。
法院确认,已发布的决定仅“禁止或强制泰山工程建筑股份公司执行特定行为,直至法院作出判决或决定”。
法院不适用于其他机构或组织。
因此,考虑为休息站内的两个加油站颁发零售燃油条件合格证书属于同奈省工贸厅的权限。
法院强调:“同奈省工贸厅应按照燃油管理国家权限的分配和授权执行,以确保胡志明市-隆城-油曳高速公路上的燃油情况”。
春节临近,高速公路上的燃油供应仍中断
胡志明市-隆城高速公路上两个加油站停止供应的事件令运输界和民众担忧,因为这是南方的重要高速公路,但燃油供应中断已持续15天。
与此同时,自2025年底以来,同奈省人民委员会领导已指派工贸厅牵头协调相关单位,在等待法院判决或决定期间,寻找确保高速公路上燃料供应的解决方案。
当时,越南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总公司(高速公路投资方)解释说,由于法院正在采取紧急临时措施,因此无法为泰山工程建筑股份公司颁发零售燃油条件合格证书。

因此,越南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总公司提出最可行的方案是同奈省工贸厅允许周城公司运营的休息站内两个加油站暂时维持运营,直至法院作出裁决。
然而,工贸厅未接受越南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总公司提出的方案。
随后,工贸厅与同奈省多个部门开会,然后向工贸部和胡志明市第一区域人民法院发送文件征求意见。
工贸部确认,工贸厅是负责为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零售燃油店颁发新证、补充、修改和重新颁发零售燃油条件合格证书的单位。
许可不由部直接处理。
同奈省工贸厅继续征求法院意见,并得到回复,为两个加油站的许可权限属于同奈省,如上所述。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燃油管理领域领导表示:“任何了解燃油领域的人都明白,在上述情况下,许可权限仍是工贸厅。但工贸厅不断向工贸部和法院发函询问,导致时间延长,因此高速公路上的燃油供应仍中断,尽管农历新年已非常临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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