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安部正在就详细规定执行刑事执行法若干条款的草案征求意见。草案预计自7月1日起生效。
提议每月为囚犯增加肉、鱼量
在草案报告中,公安部表示,审查显示目前囚犯的伙食费平均约为每人每月70万越南盾。
这低于确保营养的要求,且远低于国家管理的其他一些对象群体适用的标准。
具体来说,目前戒毒机构学员的伙食费约为每人每月180万越南盾,大约是囚犯的2.6倍。
这种差异提出了需要研究、调整囚犯每月伙食费的要求,以确保各对象群体之间的合理相关性,符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条件和国家预算的平衡能力。
因此,执行指导草案已调整、增加和补充了囚犯标准和制度中的一些主要定量。
草案规定囚犯由国家保障,每月定量标准包括:17公斤大米;15公斤蔬菜或根茎、水果;1.5公斤猪肉;1.5公斤鱼;5个鸡蛋或鸭蛋;0.5公斤糖;0.75升鱼露;0.3升食用油;0.1公斤味精;0.5公斤盐。
其他调味品相当于0.5公斤大米;燃料相当于17公斤柴火或15公斤煤炭。
与现行规定相比,草案已将囚犯每月定量标准从1公斤提高到1.5公斤肉,从1公斤提高到1.5公斤鱼。为囚犯补充了鸡蛋——这是以前未列入清单的食品。
草案还将囚犯每月食用油定量从0.2升提高到0.3升。
现行第118/2024号法令规定,除上述规定标准外,囚犯可使用自己的礼物、金钱额外进食,但每人每月不超过3次定量,且必须通过拘留机构的囚犯生活服务寄存系统和食堂进行。
而在新草案中,公安部提议将此项内容增加到每人每月不超过5次定量。
草案还调整了囚犯洗发水供应量,从每人每年800毫升提高到1000毫升,以更好地保障囚犯制度,并为囚犯拘留机构在执行囚犯政策制度过程中提供便利。
草案还调整了为囚犯发放保暖衣物的地理界限规定。现行规定为囚犯每3年发放1件保暖衣物,发放范围从顺化以北和5个西原省份,其余省市不发放。
而新草案已将此地理界限扩大为从岘港市以北和西原地区发放,其余省市不发放。
修改囚犯医疗保健制度
另一项修改内容涉及囚犯的医疗保健制度。现行法令规定,定期为囚犯进行健康检查至少每2年一次。
而新草案提议减少为囚犯定期健康检查至少每年一次。
草案提高了囚犯普通疾病治疗药品、医疗物资的金额标准,提高到相当于每人每月不超过5公斤大米,以满足当前实际条件下的医疗保健需求。
修改、补充了囚犯职业培训制度的规定;制定、批准和组织执行囚犯劳动组织计划;在监狱、拘留所内组织囚犯劳动;在监狱外组织囚犯劳动等。
(编译:Eric 越南网;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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