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DA项目已完成一半或三分之二,芹苴市决定使用预算资金完成项目

2月10日上午,芹苴市人民议会召开第九次会议(专题会议)以通过各项决议。

在会议通过的8项决议中,值得注意的是关于调整芹苴市城市发展项目投资主张和增强城市适应能力的决议。

该项目的许多子项将被削减,例如将安平安置区投资规模减少至28.28公顷;削减三条市内沟渠,包括芒禄91B沟、翁道沟和梅树沟;不实施八月革命路路面升级;不实施从二号宾馆到宁侨桥段的芹苴河堤防栏杆加高工程等。

补充两个新的投资子项,包括为丐溪船闸泵站提供设备,补充芹苴河堤后路段以及从参将涵洞到Vincom区段长170米的公园。

关于资金来源,调整后的总投资额超过8.971万亿越南盾(比之前使用ODA资金的总投资额减少1960亿越南盾),项目实施时间从2016年调整至2028年12月31日。

ODA项目已完成一半或三分之二,芹苴市决定使用预算资金完成项目

上述芹苴市城市发展和增强城市适应能力项目于2016年获得政府总理批准,使用ODA资金实施。截至贷款协议结束(2024年6月30日),在总投资9.167万亿越南盾中已拨付约7.586万亿越南盾。

然而,当贷款协议结束时,26个施工包中有8个未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完成全部工作量,有1个施工包尚未开展招标工作。

此外,还有一些项目子项尚未实施,如八月革命路路面升级、芹苴市城市交通管理中心设备支持子项。

芹苴市人民议会主席邓文生在会议上表示,项目的某些子项已完成一半,有些完成了三分之二,“不能就这样放着,必须完成”。

根据芹苴市人民委员会,截至ODA贷款协议结束时,项目未按批准规模同步完成,仍有一些施工子项未完工。因此,为确保完善城市防洪系统,结合改造城市景观和环境卫生条件的目标,继续推进完成项目至关重要。

由于ODA资金已无拨付效力,必须补充地方预算资金以完成剩余的施工子项。

建议明确集体和个人责任

在通过决议前提交审查报告时,芹苴市人民议会经济预算委员会主任武金传建议芹苴市人民委员会避免在未来出现项目实施时间延长和增加项目投资主张调整的情况,以免造成损失、浪费,降低项目投资效益。

同时,明确相关集体和个人在组织推进、实施项目过程中导致进度缓慢、在项目执行时间和ODA贷款协议结束时未按批准规模同步完成各子项的责任。

(编译:李程;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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