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10日,嘉莱省公安通报,调查警察机关已决定立案,起诉嫌疑人,并对波来古市学生斗殴事件中导致一名学生死亡的3名嫌疑人采取禁止离开居住地的强制措施。
被起诉调查“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行为的嫌疑人包括:P.H.M.L.、T.T.N.(均为15岁)和L.Q.V.(17岁,均居住在延鸿坊)。
根据初步调查结果,2月7日凌晨2点25分左右,在波来古市范文同路135号便利店前区域,因嫉妒矛盾,P.H.M.L.邀请T.T.N.、L.Q.V.和其他一些人去寻找殴打与L.的女友坐在一起的青少年群体,其中包括N.Q.H.(15岁),他是范鸿泰初中九年级学生,居住在波来古市。
在此处,L.直接用手多次击打H.N.M.V.(15岁,居住在波来古市)的头部和面部区域。当V.跑进便利店时,该群体转而攻击N.Q.H.。
其中L.和N.用手和脚连续击打受害者的头部、面部和身体。而L.Q.V.参与拉扯,为其他人继续殴打H.创造条件。
结果,N.Q.H.遭受脑损伤,被送往急救,但于2月8日晚在嘉莱省儿童医院去世。
犯罪后,2月7日上午,P.H.M.L.和T.T.N.已到波来古市公安分局自首,承认全部违法行为。至2月8日上午,L.Q.V.也到公安机关自首。
调查机关确认P.H.M.L.是发起者、带头者并直接殴打受害者。T.T.N.和L.Q.V.是同谋,共同参与殴打并协助犯罪行为。事发时,所有嫌疑人均未满18岁,首次犯罪;其中L.和V.是学生。
目前,调查警察机关已对嫌疑人采取禁止离开居住地的强制措施以进行调查。对于其他相关人员,嘉莱省公安正在继续核实、澄清以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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