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需要增加班次、增加司机、增加燃料成本、站场费用以及许多其他额外支出,客运公司在春节期间提高票价是难以避免的。
想要提高春节车票价格必须公开明码标价
每逢春节来临,民众出行需求增加是必然的。数百万人离开大城市返乡与家人团聚,使得客运运输,特别是固定线路的客车,始终承受着巨大压力。
然而,令许多乘客感到困惑的并非“是否涨价”,而是涨多少、依据是什么以及是否透明。
现行法律并不禁止运输企业在节假日期间提高票价。2023年《价格法》允许组织和个人根据市场机制自主决定商品和服务价格,其中包括汽车客运服务。
国家并未为春节车票价格设定固定的上限,也不要求企业在调整价格前必须申请许可或登记。
但这种自主定价权并非绝对权利,始终与信息披露透明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义务紧密相连。
当前春节车票价格管理的关键点在于明码标价和按标价售票的义务。2023年《价格法》第29条明确规定:经营商品和服务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公开、清晰地明码标价,不得误导顾客,且不得以高于已标明的价格销售。
此规定适用于所有经营领域,包括客运运输。对于客运公司,票价必须在售票柜台、车站、运输工具上以及电子售票渠道(如有)公开。
一旦价格已标明,按该价格收费不仅是法律要求,也是对乘客透明的承诺。
标价一套,卖价一套,应向何处反映?
过去多年的实际情况中,舆论常提及春节车票价格较平日上涨约40%至60%,具体取决于线路距离。
需要正确理解的是,这并非《价格法》或政府法令的规定,而是参考性的涨幅,源于春节服务计划和各车站、建设厅及地方当局每年的运营指导。
这些涨幅旨在帮助企业弥补高峰期的额外成本,如返程空驶、司机加班、车辆维护以及增开班次。
因此,40%至60%的涨幅并非“法律上限”,而只是实际管理中的参考框架。
无论涨幅如何,法律原则不变:必须清晰明码标价并按公布价格收费。
若客运公司未明码标价、标价不清晰或收费高于标价,此行为被视为违法。
根据2019年第100号法令第28条第4款关于公路和铁路交通领域行政违规处罚的规定(经2021年第123号法令修订),运输企业若违反运价明码标价规定,可能被处以600万至800万越南盾的罚款。
同时,违规单位必须退还向乘客多收的全部款项。
此外,2023年《价格法》第72条也允许管理机构公开违规信息及处理结果,以保护消费者权益并提高威慑力。
在春节票价通常呈上涨趋势的背景下,乘客应主动了解信息,要求客运公司出示标价表和票价正确的车票。
若发现异常高价收费、未明码标价或标价一套卖价一套的行为,民众可向当地建设厅或市场管理部门反映,以便按规定受理和处理。
另一方面,也需认识到在春节需求高涨的背景下,票价合理上涨、从一开始就清晰告知,是乘客可以与运输企业共同分担的。
当价格透明标价时,乘车人有权选择、权衡适合自身条件的方案,企业也能避免不必要的误解和负面反应。
可以说,法律并未将运输企业和乘客置于对立面,而是致力于利益和谐。春节车票涨价不被禁止,但必须在透明、公开和尊重消费者的基础上进行。
当客运公司遵守标价规定,而乘客清楚自身权利时,春节出行可能减少紧张,让团聚季节真正圆满而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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