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非法兑换零钱服务警示:警惕违法行为

春节非法兑换零钱服务警示:警惕违法行为

广宁省公安厅表示,春节期间对新钞和零钱的需求增加,也是网络空间上非法兑换钱币服务活动猖獗的时期。

近期,多个社交媒体平台上出现公开大量售卖、兑换新钞和零钱的账户和群组,宣传快速兑换、送货上门。

然而,这些交易大多不通过合法渠道,潜藏着许多风险,对民众存在违法风险。

2月9日,广宁省公安厅网络安全与高科技犯罪防范处发现并传唤了T.M.H.——1998年出生,居住在广宁省连和坊——以处理其在社交媒体Facebook上发布“兑换零钱”服务广告内容的行为。

在公安机关,T.M.H.已清楚认识到其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承诺删除所有已发布内容并不再重犯。

同样根据广宁省公安厅,现行规定中,收兑钱币活动已受到法律的严格规定。

根据越南国家银行2013年12月2日第25/2013/TT-NHNN号通知,只有越南国家银行、信用机构、外国银行分行和国家金库等有权机关和组织才被允许按照规定进行收兑钱币活动。

没有银行职能的个人和组织擅自组织兑换钱币以获取差价、收取费用是违法行为。

根据政府2019年11月14日第88/2019/NĐ-CP号法令,违规个人可能被处以2000万至4000万越南盾的行政处罚。违规组织将被处以4000万至8000万越南盾的罚款,同时必须上缴全部非法获利。

广宁省公安厅建议民众绝对不要相信、不要通过社交媒体或来源不明的渠道进行新钞、零钱兑换交易。

使用非法兑换钱币服务不仅使民众承受高额差价费用,还潜藏着被骗、兑换短缺、转账后被切断联系的风险,甚至无意中助长了流通假币或不符合流通标准货币的行为。

当需要兑换新钞、零钱时,民众应前往法律规定的合法交易点,以确保安全、透明和自身的正当权益。

(编译:Cici;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

原创文章,作者:越南中文社,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yuenan.com/news-88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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