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在Facebook上发布女性敏感照片的男子

起诉在Facebook上发布女性敏感照片的男子

2月11日,得乐省公安厅调查警察机关起诉了一名男子,该男子在Facebook上发布一名女性的敏感照片,仅为了满足个人情绪,导致受害者和家人感到羞愧。

据此,公安机关已起诉L.V.L.(42岁,居住在得乐省Ea Drông乡),以调查其根据刑法第155条第2款侮辱他人的行为。

根据核实结果和收集到的资料,2025年底,L.在社交媒体Facebook上公开发布了H.T.T.女士的敏感照片,目的是侮辱名誉、人格,满足个人不满情绪。

不仅如此,此人还继续分享这篇帖子,导致敏感照片在社交媒体上广泛传播,严重影响了T.女士的精神和生活。

调查机关认为,发布和传播照片严重影响了T.女士的名誉和声望。

目前,得乐省公安厅调查警察机关正在继续完善档案,澄清相关情节,以便依法处理。

(编译:Cici;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

原创文章,作者:越南中文社,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yuenan.com/news-89297/

(0)
上一篇 2小时前
下一篇 2小时前

你可能喜欢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