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12日上午,和春乡(得乐省)公安表示,一辆途经该乡的客车起火,乘客与司机迅速离开车辆,均安全无恙。
据初步信息,同日约2时,在1号国道经过富溪2村(和春乡)路段,一辆车牌号为胡志明市的客车由司机N.V.D.(38岁,居住于清化省)驾驶,沿南北方向行驶,发现车尾起火。
发现情况后,司机呼喊车上34名乘客立即下车,所幸无人受伤。随后乘客被转移到另一辆车上继续行程。
而起火客车火势猛烈,蔓延至整个车身,烧得只剩骨架。初步估计损失约30亿越南盾。
火灾发生时浓烟滚滚,伴有巨大爆炸声,大火燃烧约40多分钟后自行熄灭。随后职能部门已抵达现场疏导交通。
目前起火原因正在由职能部门调查中。
(编译:李程;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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