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12日,得乐省公安经济警察局表示,该省公安调查机关已决定起诉案件,对文氏恩女士(68岁)——得乐省成义坊琼兴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进行调查,涉及生产假冒食品(碘盐)的行为。
据公安部门称,2025年12月22日,通过业务工作,经济警察局对该公司的碘盐生产设施进行了检查,发现了超过35吨已包装成品的碘盐,以及许多相关工具、机器和证据。
随后,调查机关立即提取了15份碘盐样品,送往岘港市刑事科学分院进行鉴定。
鉴定结果显示,样品中的碘含量仅为每公斤2.57至5.93毫克,而包装上公布的碘含量为每公斤20至40毫克。
在调查过程中,恩女士初步供认,在2024年之前,国家免费发放碘,因此她指示工人使用1包碘(重量在30克至50克之间)与1吨成品盐混合。
然而,从2024年起,国家不再免费发放碘,为了降低成本和增加利润,恩女士指示工人使用1包碘与至少2吨成品盐混合。到2025年10月左右,碘的浓度进一步稀释,仅使用1包碘与3吨至4吨成品盐混合。
继续扩大调查,公安部门又查获了该公司已售往市场的超过3.3吨假冒碘盐。初步调查显示,得乐省公安经济警察局确定该公司平均每天生产、销售4至5吨假冒碘盐。
仅在2025年,琼兴有限责任公司已售往市场约1700吨假冒碘盐,主要在得乐省和林同省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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