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胡志明市公安局表示,调查警察机关已对马清和吴维东(均为49岁,居住在胡志明市)发出紧急拘留令,以调查“扰乱公共秩序”行为。
此前,大约在2月10日凌晨2点30分,马清先生驾驶一辆宾利汽车,在阮文长街与阮文长街交叉口(滨城坊)附近与一辆由L.N.T.(34岁)驾驶的网约出租车发生碰撞,车上载有乘客N.V.H.A.(39岁)。
碰撞后,各方在交叉口区域停车进行交流、争吵、口角。不久后,吴维东骑摩托车到达现场,并与马清一起参与争吵。
马清和吴维东追赶并殴打H.A.先生。事件仅在市民劝阻和滨城坊公安巡逻力量配合滨城交警队到达现场后才停止。

胡志明市公安局警告并坚决严肃处理因交通参与中的小矛盾引发的聚集、打架、使用凶器或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实际情况表明,仅因轻微碰撞、一时争吵或缺乏克制,许多对象已采取暴力行为,造成他人受伤,破坏治安秩序,并对社会产生不良影响。
市公安局确认,所有在街道上的流氓、冲动行为都将被迅速发现、追查,并依法严肃处理,包括行政处罚或如果构成犯罪要素则追究刑事责任。
市民应提高法律意识,保持冷静,文明应对,绝对不以暴力解决矛盾。同时确认决心斗争到底,不容忍任何藐视法律、破坏社会安全秩序的行为。
(编译:Jon;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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