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12日(即腊月二十五),第六高速公路巡逻队(隶属于公安部交警局第六处)的代表表示,该单位已记录近100起客车司机在从胡志明市至庆和省的高速公路路段超速行驶的情况。部分司机被当场拦下并制作笔录,大多数将在车辆注册地址收到“非现场罚单”通知。
约14时28分,交警发现平心客运公司的卧铺客车在云峰-芽庄高速公路(庆和省)上以145公里/小时的速度行驶,超过限速90公里/小时(超速55公里/小时)。交警已拦下车辆,并对司机P.V.L.(46岁,居住于广义省)制作笔录。因“驾驶车辆超过规定速度35公里/小时以上”的行为,司机将被处以1200万至1400万越南盾的罚款,并扣除6分驾驶执照分数。
此前11时35分,一辆卧铺客车在水好-潘切高速公路上以103公里/小时的速度行驶,超过限速90公里/小时(超速13公里/小时)。交警对司机“驾驶车辆超过规定速度10公里/小时至低于20公里/小时”的行为制作笔录,将处以400万至600万越南盾的罚款,并扣除2分驾驶执照分数。
11时54分,广行客运公司的卧铺客车被发现在水好-潘切高速公路上以99公里/小时的速度行驶,超过限速90公里/小时(超速9公里/小时)。交警将发送“非现场罚单”通知,司机将因“驾驶车辆超过规定速度5公里/小时至低于10公里/小时”的行为被制作笔录,将处以80万越南盾至100万越南盾的罚款...
据第六交警队领导表示,年底时段,从中部、北部省份返回胡志明市接客的客车数量大幅增加。该单位已安排力量进行疏导、分流,并在高速公路双向24小时组织测速。
测速位置不断更换,以防止司机“应对”。仅2月12日当天,该队就记录了近100辆客车超速行驶。



第六队负责从胡志明市-隆城-油曳高速公路(胡志明市)至云峰-芽庄高速公路(庆和省)的路段,并经常提醒司机超速行驶导致事故的风险。
在高速公路上,车辆以高速行驶,即使超过限速几十公里/小时,也会降低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如前车紧急刹车、障碍物或恶劣天气。速度越高,刹车距离越长,碰撞力越强,后果通常非常严重。
职能部门强调,遵守速度限制不仅是遵守法律,也是保护自己和他人,有助于确保高速公路上的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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