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中央内政部部长黎明智主持了与中央内政机构领导及相关职能机构关于“总结20年执行第十届中央第三次决议关于加强党对预防和打击腐败、浪费工作的领导”方案的会议。
同时,提交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新阶段预防和打击腐败、浪费、消极工作的决议。

在此发言时,黎明智先生强调,第十四届党中央委员会在第二次会议上审议通过关于新阶段预防和打击腐败、浪费、消极工作的决议,表明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任务。
这项任务受到党中央和总书记苏林的特别关注。
因此,黎明智先生要求中央委员会的决议必须充分具体化党的第十四次代表大会文件和总书记苏林指导中的新主张和观点。
同时必须明确体现预防和打击腐败、浪费、消极的要求,必须继续坚决、坚持、有足够的威慑力,但必须满足与经济社会发展任务同行、让干部、企业和人民安心、振奋、为发展创造动力的要求。
继续完善体制,将党的第十四次代表大会决议和中央、政治局战略决议中的新主张、观点、政策法律化、具体化。
同时,将重点转向预防,更新管理措施,增加事后检查,减少事前检查,从一开始就加强监督。
集中控制政治局已有规定的五个领域的权力,特别是负责人和敏感、容易发生腐败、浪费、消极的领域。
坚持确保威慑、教育、及时发现、同步、严肃、人道、有说服力地处理,不让小违规积累成大违规,不让旧违规重演。
中央内政部部长要求集中检查、监察、审计、调查、及时处理关键、敏感领域、新领域中的违规行为,这些领域腐败、浪费、消极风险高。
严肃处理,对故意、主谋、带头和牟利动机的违规案件没有禁区、没有例外;保护为共同利益创新、创造、敢想敢做的人。
加强基层预防和打击腐败、浪费、消极工作,“小腐败”,加强为人民和企业服务。
确保预防和打击腐败、浪费、消极职能机构的协调效果满足新要求、新做法,既增加警示、威慑,又与经济社会发展任务同行。
(编译:张悦;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
原创文章,作者:越南中文社,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yuenan.com/news-89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