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13日(即农历腊月二十六),第六高速公路巡逻交通警察队(隶属于公安部交通警察局第六处)的领导表示,该单位记录了近100起客车司机在从胡志明市到庆和省的高速公路路段超速行驶的情况。这些案件将由交通警察发送“电子罚单”通知到车辆注册地址。
大约12点43分,通过专业设备,交通警察发现T.D.客运公司的卧铺客车在庆和省的云峰-芽庄高速公路上以120公里/小时的速度行驶,超过限速90公里/小时(超速30公里/小时)。这辆车将由交通警察发送“电子罚单”通知。
据此,这名客车司机将被记录“驾驶车辆超过规定速度20公里/小时至35公里/小时”的行为,将被处以600万至800万越南盾的罚款,并扣除4分驾驶执照分数。
随后,交通警察记录到一辆卧铺客车在永好-潘切高速公路上以124公里/小时的速度行驶,超过限速90公里/小时(超速34公里/小时)。
交通警察将发送“电子罚单”并记录“驾驶车辆超过规定速度20公里/小时至35公里/小时”的行为,将被处以600万至800万越南盾的罚款,并扣除4分驾驶执照分数。
12点40分,同样在云峰-芽庄高速公路上,交通警察记录到T.H.客运公司的客车超速行驶,速度为118公里/小时,超过限速90公里/小时(超速28公里/小时)。
据第六队领导介绍,在2月13日当天,在该队负责的从胡志明市到芽庄的高速公路路段上,已记录近100辆客车超速行驶。
其中,有23起超速5公里/小时至低于10公里/小时的情况;42起超速10公里/小时至20公里/小时的情况;27起超速20公里/小时至35公里/小时的情况。总罚款金额高达4.197亿越南盾。
据该队领导介绍,从胡志明市-隆城-油曳高速公路(胡志明市)到云峰(庆和省)的线路是重要的交通“大动脉”,有助于缩短从南部、中部和北部各省的交通时间并促进贸易连接。
然而,最近一段时间,通过基本调查和了解从胡志明市、同奈等地返回中部和北部各省过春节的民众数量非常大,因此许多客车将“掉头”返回接客。
因此,第六交通警察队已加强力量,组织24小时双向测速,并在线路上不断改变测速位置。
第六队建议,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司机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 遵守标志和监控系统:目前整个高速公路线路已覆盖交通警察局的电子罚单摄像头。切勿因未看到执法人员而掉以轻心,因为所有违规行为都将被记录并随后严肃处理。
2. 控制速度和“安全距离”:速度越高,刹车距离越长。请保持车辆之间的安全距离,以确保在遇到前方车辆紧急刹车或突发情况时有足够的反应时间。
3. 绝对不要“赶时间”接客:对于客车而言,超速行驶以赶回胡志明市接客是漠视民众生命安全的行为。企业主需要通过行程监控系统(GPS)进行严格监控,并对违规司机实施内部严厉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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