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14日,第六高速公路巡逻队(第六队)、交通警察局第六处(公安部)的代表表示,该单位刚刚处理了74起客车在从胡志明市到庆和省的高速公路上超速行驶的案件。
约15时19分,Q.L.客运公司的卧铺客车在云峰-芽庄高速公路上超速行驶,时速为131公里/90公里(超速41公里)。这辆客车将被交通警察发送“电子罚单”。
据此,这辆客车的司机将被记录“驾驶车辆超速超过35公里/小时”的行为,并将被处以1200万至1400万越南盾的罚款,扣除6分驾驶执照。
此前11时,交通警察发现T.L.客车在永好-潘切高速公路上超速行驶,时速为104公里/90公里(超速14公里)。警察发送“电子罚单”,并将记录“驾驶车辆超速10公里至低于20公里/小时”的行为,将被处以400万至600万越南盾的罚款,扣除2分驾驶执照。

15时54分,交通警察发现L.Y.客车在云峰-芽庄高速公路上超速行驶,时速为119公里/90公里(超速29公里)。司机将被记录“驾驶车辆超速超过20公里/小时至35公里/小时”的行为,并将被处以600万至800万越南盾的罚款,扣除4分驾驶执照。
据第六队的代表介绍,从胡志明市到云峰的高速公路是一条重要的交通路线,有助于缩短从南部、中部和北部各省的交通时间并促进贸易往来。
最近,通过基本调查和了解从胡志明市、同奈等地返回中部和北部省份过春节的民众数量非常大,因此许多客车将掉头接客。
因此,第六高速公路巡逻队已加强力量,组织24小时双向测速,特别是针对“客运经营车辆”。
在2月14日当天,该单位发现了74起客车超速行驶的案件。其中22起超速5公里/小时至低于10公里/小时;40起超速10公里/小时至20公里/小时;12起超速20公里/小时至35公里/小时;1起超速超过35公里/小时,罚款总额为3.168亿越南盾。

交通警察建议司机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 遵守标志和监控系统:目前整个高速公路已覆盖交通警察局的电子罚单摄像头。即使看不到执法人员的身影,也切勿掉以轻心,因为所有违规行为都将被记录并随后严格处理。
2. 控制速度和“安全距离”:速度越高,刹车距离越长。请保持车辆之间的安全距离,以确保在遇到前方车辆紧急刹车或故障等突发情况时有足够的反应时间。
3. 绝对不要“抢时间”接客:对于客车来说,超速行驶以赶回胡志明市接客是漠视民众生命安全的行为。企业主需要通过行程监控系统(GPS)严格监督,并对违规司机实施内部严厉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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