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失窃鸡只者前来工作,愤怒在Facebook上发布称公安‘抓到也会放走’

邀请失窃鸡只者前来工作,愤怒在Facebook上发布称公安‘抓到也会放走’

2月15日,同奈省达克瑙乡公安表示,已与一名涉及鸡只失窃并在社交媒体上发布虚假信息的男子进行工作谈话。

2月10日,达克瑙乡公安发现Facebook账户“Nợ Gia Đình”发布了一篇反映家庭在5天内失窃45只鸡的帖子。

同时,此人认为乡公安力量“抓到也会放走”,并附带了愤怒、缺乏规范的言辞。

该帖子迅速在社交媒体上引起了关注、评论和分享。

经过核实,达克瑙乡公安确定发布信息者为H.T.A.先生(30岁,居住于统一村),因此传唤其前来工作谈话。

在公安机构,H.T.A.先生承认反映在5天内失窃45只鸡的内容不符合事实。

实际上,他的家庭仅在2025年10月失窃约4只鸡,但未向公安报告。

至2月10日上午10点左右,家庭在外出市场卖货时,继续失窃一只价值约1000万越南盾的斗鸡(打斗用鸡),同样未报告。

然而,由于对失窃高价值财产感到愤怒,约2小时后,H.T.A.先生使用个人Facebook账户发布了上述内容。

在工作谈话过程中,H.T.A.先生表示,该帖子并无歪曲或侮辱的目的,而是由于缺乏对发布虚假信息法律后果的认识。

根据达克瑙乡公安的规定,H.T.A.先生的行为可能面临个人1000万至2000万越南盾、组织2000万至4000万越南盾的罚款。

然而,达克瑙乡公安已考虑减轻情节,如帖子传播程度低、违规者主动删除帖子、诚恳交代、与公安机构合作且经济困难。

因此,达克瑙乡公安决定采取现场教育、警示措施,不进行行政处罚。

(编译:Ivy 越南网;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

原创文章,作者:越南中文社,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yuenan.com/news-9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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