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16日,胡志明市公安调查机构已立案,起诉犯罪嫌疑人并拘留调查,针对8名涉嫌“抢劫财产”的被告:
阮国庆(住平新区)、阮进峰(住同塔省)、黄文禄(住同奈省)、武武伦(住平新区,同为15岁);阮进达(16岁,住同塔省);阮德明(住清化省)、张嘉丽(住平新区,同为17岁)和杨文贵(18岁,住同奈省)。
此前,2月14日凌晨约2点30分,富饶乡公安接到报案,关于Đ.Đ.T.(22岁,籍贯同奈省)在富饶乡三立村第4组区域被一群人使用凶器袭击抢劫财产。
接到信息后,富饶乡公安迅速赶到现场,将受害者送往急救,同时配合刑事警察部门组织紧急追查相关人员。

初步调查结果显示,2月13日晚,上述8名青少年聚集在平新区区域,携带自制凶器,一致寻找偏僻路段拦截路人抢劫财产。
至2月14日凌晨约1点30分,当发现T.独自骑摩托车在北新渊-富饶-宝邦路线上行驶时,上述团伙驾驶摩托车追击约2公里。
当受害者停车时,该团伙使用自制刀和安全帽攻击造成伤害,随后抢夺背包和手机并迅速逃离。
受害者头部和手部多处受伤,包括深度伤口、肌腱断裂,必须在医疗机构接受治疗。
通过专业措施,公安力量迅速追查,将上述8名青少年全部带回工作,没收3辆用于犯罪的摩托车、2把自制刀及相关物证。
胡志明市公安建议民众限制夜间独自在偏僻路段移动。提高警惕,主动保护财产。
当发现可疑聚集群体,携带凶器或有违法迹象时,需及时通知最近的公安机关处理。
同时,家庭和学校需加强管理、教育青少年,防止聚集帮派、使用凶器、违法行为。
胡志明市公安将坚决斗争,严肃处理抢劫财产、使用暴力、帮派活动行为,为保障社会治安和人民安宁做出贡献。
(编译:张悦;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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