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解气’向旧爱泼漆 女子被起诉

因‘解气’向旧爱泼漆 女子被起诉

2月16日,胡志明市公安局调查机构立案,起诉嫌疑人,并临时拘留范玉美仙(28岁,住富美西坊),以调查“故意毁坏财产”罪。

据此,2月13日约6时,富美西坊公安局接到位于2A巷苏维埃义静路一栋房屋业主的报案,称其居住的房屋被泼漆,从内到外斑驳不堪。

接到报案后,富美西坊公安局配合市局各业务部门追查肇事者。

在现场,警方记录到房屋受损严重。正门沾满黄色油漆,庭院和屋前道路有多条长长的油漆痕迹,粘附牢固。后门和侧墙也被浓密的红色油漆覆盖,沿巷子地面流淌。

富美西坊公安局和刑事警察局迅速确认并将范玉美仙带回工作地点。

在公安机关,美仙供认因与T.A.P.(27岁)之间的感情矛盾,于2月12日晚产生向P.家泼漆以解气的想法。

约2月13日0时35分,美仙携带两桶油漆来到P.家前,用黄色油漆直接泼向四扇正门和门槛,导致油漆从庭院飞溅到路面。

未就此罢休,美仙继续绕到房屋侧面的巷子,用红色油漆泼向后拉门和前男友家的墙壁。

泼完后,美仙留下两桶油漆离开该区域,销毁泼漆时穿的衣裤、口罩和帽子,以避免被警方发现,然后逃回家乡过年。

富美西坊公安局已提请刑事诉讼财产评估委员会评估受损财产,并得出评估结论,确定受损财产价值超过2200万越南盾。

(编译:张悦;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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