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19日,兴安省公安厅交警队对超载的司机和客车车主进行了处罚。
此前在2月18日晚,民众反映D-T客运公司的车牌为17F-002.XX的客车有“超载”迹象。
经过直接检查和清点,兴安省公安厅交警队的工作组确认,司机Đ.V.A.(1982年出生,居住在兴安省南强乡)驾驶的客车行驶距离超过300公里,超载(45座载109人)。
该男司机被罚款7500万越南盾,并扣除10分驾驶执照分数。
车主为D-T股份公司,因允许员工驾驶车辆违规,被罚款1.5亿越南盾,并暂停使用合同车辆标志2个月。
司机和车主的总罚款额为2.25亿越南盾。
根据之前的通知,在春节假期的最后三天,交警部门将集中处理客运车辆的违规行为,包括:超载;在乘客舱或车顶载货;客车超尺寸、超载;超速等。
(编译:Cici;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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