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19日,芹苴市公安局表示,渭清坊公安已逮捕裴永安(1997年出生,居住于安江省榕莲乡),该对象抢劫财物导致受害人摔车死亡,仅在作案几小时后被捕。
此前,2月18日(农历正月初二)约9时35分,芹苴市渭清坊公安接到民众报案,称在渭清坊13区发生一起抢劫财物导致特别严重事故,造成一名妇女死亡。
当时,阮氏H.(1976年出生)驾驶车牌号为65B2-031.xx的踏板摩托车,载着黎氏河M.(1991年出生),正行驶在陈兴道街上,朝渭清坊13区的后江综合医院方向行驶。
突然,H.女士被一名男青年靠近并抢夺财物。猛烈的拉扯导致受害人失控,摔向反向车道。
同时,车牌号为65A-754.xx的卡车由吴文L.驾驶,正朝相反方向行驶,由于突发情况发生碰撞,导致H.女士当场死亡,M.女士重伤,被协助送往急救。
抢劫对象随后立即加速逃离现场。

接到报案后,渭清坊公安迅速封锁现场,同时报告芹苴市公安局刑警科,以紧密配合,紧急追踪以逮捕抢劫犯。
运用专业措施,公安力量逮捕了对象裴永安及其车牌号为37C1-077.92的Sirius品牌摩托车,当时安正试图在作案几小时后躲藏。公安机构正暂时拘留安以继续调查澄清,按规定严肃处理。
芹苴市公安建议民众在春节期间参与交通时需极其谨慎,特别是保护随身携带的财物和珠宝。注意骑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自行车时不应佩戴项链、手镯或穿长袖外套、遮盖颈部。不应携带手提包、各种手持配件,以防抢劫……
(编译:Eric;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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