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第六高速公路巡逻与交通管制队(第六队)代表,隶属于公安部交通警察局第六处,表示该单位刚刚处理了从胡志明市到庆和省的高速公路路线上数十起车辆超速违规案件。
2月19日22时40分,一辆在云峰-芽庄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轿车超速至128公里/小时(超过38公里/小时)。该车辆将被交通警察发送“非现场处罚”通知。据此,该车司机将被记录“驾驶车辆超过规定速度35公里/小时以上”的行为,并处以1200万至1400万越南盾的罚款,同时扣除6分驾驶执照分数。
23时13分,交通警察记录到一辆汽车在云峰-芽庄高速公路上超速至123公里/小时(超过33公里/小时)。警察发送“非现场处罚”通知,并将记录“驾驶车辆超过规定速度20公里/小时至35公里/小时”的行为,处以600万至800万越南盾的罚款,扣除4分驾驶执照分数。
据第六队代表称,从胡志明市到云峰的高速公路路线是重要的交通路线,有助于缩短从南部、中部和北部各省的交通时间并促进贸易往来。
近期,通过基本调查工作和了解情况,春节后返回胡志明市、同奈等地工作、学习的人数众多,因此许多汽车和客车可能载客超速行驶。
因此,第六高速公路交通警察队已加强力量,组织24小时双向测速,特别是针对客运经营车辆。
2月19日,该单位发现了37起汽车和客车超速违规案件。
建议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司机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 遵守标志和监控系统:目前整个高速公路路线已覆盖交通警察局的非现场处罚摄像头。不要因为看不到执法人员而掉以轻心,因为所有违规行为都会被记录并在之后严格处理。
2. 控制速度并保持安全距离:速度越高,刹车距离越长。请保持车辆之间的安全距离,以确保在前方车辆紧急刹车或遇到突发情况时有足够的反应时间。
3. 绝对不要“赶时间”接客:对于客车,为了及时返回胡志明市接客而超速行驶是漠视人民生命安全的行为。企业主需要通过行程监控系统(GPS)进行严格监督,并对违规司机实施内部严厉制裁。




(编译:Cici;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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