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21日,第六高速公路巡逻与交通管制队(第六队)第六室交通警察局(公安部)领导表示,该单位刚刚处理了数十起汽车和客车在从胡志明市到庆和省的高速公路上超速行驶的案件。
2月20日约15时53分,一辆客车在云峰-芽庄高速公路上超速行驶,速度为123公里/小时,而限速为90公里/小时(超速33公里/小时)。这辆客车将被交通警察发送“电子罚单”通知。
因此,这辆客车的司机将被记录“驾驶车辆超过规定速度20-35公里/小时”的行为,将被罚款600万至800万越南盾,并扣除4分驾驶执照分数。

此前,同一天12时42分,交通警察在云峰-芽庄高速公路上发现一辆汽车超速行驶,速度为127公里/小时,而限速为90公里/小时(超速37公里/小时)。警察发送“电子罚单”通知,并将记录“驾驶车辆超过规定速度35公里/小时以上”的行为,将被罚款1200万至1400万越南盾,并扣除6分驾驶执照分数。
23时25分,交通警察在云峰-芽庄高速公路上发现一辆客车超速行驶,速度为101公里/小时,而限速为90公里/小时(超速11公里/小时)。
司机将被发送“电子罚单”通知,并被记录“驾驶车辆超过规定速度10-20公里/小时”的行为,将被罚款400万至600万越南盾,并扣除2分驾驶执照分数。
据第六队领导介绍,从胡志明市到云峰的高速公路是重要的交通路线,有助于缩短从南部、中部和北部各省的交通时间并促进贸易往来。
通过基本调查工作,预计在春节后返回胡志明市、同奈等地的人口数量将增加,因此将加强力量组织24小时双向测速,特别是针对“客运交通工具”。
2月20日,该单位发现了49起客车超速行驶的案件。其中,18起案件超速5-10公里/小时(低于允许的最高速度);25起案件超速10-20公里/小时;5起案件超速20-35公里/小时;1起案件超速35公里/小时以上,罚款总额为1.892亿越南盾。

第六队领导建议司机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
1. 遵守标志和监控系统:目前整个高速公路已覆盖交通警察局的电子罚单摄像头。即使没有看到执法人员的身影,也不要掉以轻心,因为所有违规行为都会被记录并随后严肃处理。
2. 控制速度和“安全距离”:速度越高,刹车距离越长。请保持车辆之间的安全距离,以确保在前方车辆紧急刹车或遇到突发情况时有足够的反应时间。
3. 绝对不要“赶时间”接客:对于客车来说,超速行驶以赶回胡志明市接客是漠视人民生命安全的行为。企业主需要通过行程监控系统(GPS)进行严格监督,并对违规司机实施严厉的内部处罚。
(编译:Eric;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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