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使用匿名邮件诽谤他人被罚款750万越南盾

因使用匿名邮件诽谤他人被罚款750万越南盾

2月21日,同塔省公安厅信息显示,已对同塔省的H.H.N.先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750万越南盾,因其提供、分享伪造信息、不实信息、歪曲、诬告、侮辱机构、组织的信誉,以及个人的名誉、人格。

此前,利用网络环境中的匿名工具,H.H.N.先生创建了Gmail账户,并多次发送电子邮件,内容歪曲、诽谤信誉、侮辱个人人格,对企业内部团结产生不良影响。

接到信息后,同塔省公安厅网络安全高科技犯罪防范处已展开业务措施进行追踪。通过此,公安力量确定N.先生是实施上述行为的人。

在与公安机构的工作会议上,N.先生承认了违法行为。

据公安机构称,尽管N.先生狡猾地隐藏了身份,但公安已迅速准确核实了罪犯。

(编译:李程;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

原创文章,作者:越南中文社,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yuenan.com/news-91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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