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得乐省暂时拘留殴打女友致死的犯罪嫌疑人

2月22日,得乐省公安调查机构通报,已决定对黎友义(39岁,居住在得乐省和美乡)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以调查其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行为。

据初步信息,2月21日深夜(即农历正月初五),义前往其女友N.T.N.C.(33岁,居住在富安省绥和坊)位于和盛乡富美村的出租屋(该地原属富安省西和县和同乡)。

在此处,义与C女士发生矛盾,导致争吵和肢体冲突。义用手连续猛拉C女士的头发,同时多次用力击打其头部和面部,随后义离开现场。

片刻后,义返回发现C女士在卧室内一动不动,并将其送往西和医疗中心急救。

得知女友死亡后,义前往当地公安自首。

目前,公安机构正在调查以澄清事件。

(编译:Jon 越南网;审校:Woo;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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