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上午新闻:胡志明市春节假期旅游收入达12.150万亿越南盾

2月23日上午新闻:胡志明市春节假期旅游收入达12.150万亿越南盾

胡志明市春节假期旅游收入达12.150万亿越南盾

2月22日下午(农历正月初六),胡志明市旅游局表示,在2026年丙午春节的9天假期(从2月14日至22日),该市旅游收入达到12.150万亿越南盾,比去年同期增长42.9%。

根据旅游局的统计,该市各旅游区、景点的游客量达到432万人次,增长35%;国际游客到访该市达到17万人次,比2025年同期增长51.7%。

特别是客房入住率约为75%,增长10%。这一成果得益于旅游局、各坊、乡、特区人民委员会、旅游企业、旅游住宿设施、旅游区、景点等的努力,他们组织了多样化的活动迎接2026年丙午春节,吸引了国内外游客。

2026年丙午春节期间,胡志明市还记录了城市旅游、春节游玩-参观-体验的趋势,集中在特色产品和中心空间,大型固定春节活动留住游客在城市并增加服务消费。

国内游客到访城市主要是探亲结合旅游、家庭-朋友群体,短期出行趋势,“市内游”如花街、步行街、春节市场、购物-美食-活动。

而春节期间入境游客普遍增加在城市观光、文化-美食体验、结合邻近线路旅游等细分市场。

在全国范围内建设乡级数字化转型模式

2月23日上午新闻:胡志明市春节假期旅游收入达12.150万亿越南盾

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科学技术发展、创新与数字化转型指导委员会主任苏林已签署发布该指导委员会2026年工作计划。

值得注意的是,指导委员会责成各部委、行业、地方组织培训,提高干部、公务员、职员、劳动者的数字技能、行政业务处理技能、创新思维和新公务员文化,尤其是在乡级。

优先便捷、高效的培训方式,“随时随地”,有效利用“数字扫盲”平台。

科学技术部被责成主持,与各机构、地方合作,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建设和实施乡级数字化转型模式,作为数字政府的基础,确保实现与乡级数字政府相关的目标,形成促进社区数字经济和社会数字化的环境。

关于发展数据经济和公私数据共享机制,公安部被责成主持,与相关机构合作,制定并提交有权限的机关颁布国家数据经济框架和实施路线图。

其中,建立公私数据共享机制和关于数据定价、商业化、开发和治理的法律框架,在2026年第二季度完成。

建立数据平台的组织和运作机制,确保统一连接、交易、监督,集中将数据投入市场流通。研究和实施数据开发和使用的典型场景和应用,服务于行业发展,确保遵守法律规定,在2026年第一季度完成。

制定并提交有权限的机关颁布数据经济发展机制和政策,在2026年第二季度完成。

根据政府新法令,谁有被驱逐出越南的风险?

政府颁布了第59/2026号法令,规定了驱逐处罚形式、行政程序中的临时拘留人员、押送违规人员的措施,以及在办理驱逐手续期间管理违反越南法律的外国人。

该法令适用于因违反行政法律行为被行政程序临时拘留的人员;因违反行政法律行为被押送的人员;

根据行政处罚法律规定必须被驱逐的违反越南法律的外国人;

有权适用驱逐处罚形式的人员;有权根据行政程序临时拘留人员的人员;正在执行公务、根据规定押送违规人员的有权人员。

其他与适用驱逐处罚形式、行政程序中的临时拘留人员、押送违规人员措施,以及在办理驱逐手续期间管理违反越南法律的外国人相关的机关、单位、组织。

关于对违反越南法律的外国人进行驱逐处罚,该法令规定适用此处罚形式的对象是在越南领土、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范围内有行政违法行为的外国个人。

在越南国籍的飞机、越南国旗的船舶上,根据《行政处罚法》和政府规定各领域行政处罚的法令,适用驱逐处罚形式。

被适用驱逐处罚形式的人员有权知道被驱逐的原因,在实施前最迟48小时收到适用驱逐处罚形式的行政处罚决定。

有权联系、通知其所属国家的外交代表机构、领事机构;在与机关、有权人员工作时要求有翻译人员;或要求职能部门根据法律规定重新审查驱逐处罚决定。

被适用驱逐处罚形式的人员可以携带其合法财产离开越南领土;有权根据法律规定申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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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译:李程 越南网;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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