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23日,第六高速公路巡逻交通管制队(第六队)的领导,隶属于公安部交通警察局第六处,表示已处理了从胡志明市到庆和省高速公路路段上的数十起客车超速案件。
具体来说,2月22日11时29分,通过专业技术设备,交通警察发现一辆卧铺客车L.O.公司在云峰-芽庄高速公路上以113公里/小时的速度行驶(超过允许最高速度23公里/小时)。
对于此案,交通警察将发送“非现场罚款”通知,司机将被记录“驾驶车辆超过规定速度20公里/小时至35公里/小时”的行为,将被罚款600万至800万越南盾,并扣除4分驾驶执照积分。
同日17时10分,交通警察发现一辆卧铺客车在水好-潘切高速公路上以105公里/小时的速度行驶(超过15公里/小时)。交通警察将发送“非现场罚款”通知此案。随后司机将被记录“驾驶车辆超速10公里至低于20公里/小时”的行为,将被罚款400万至600万越南盾,并扣除2分驾驶执照积分。
2月23日1时32分,交通警察记录到一辆卧铺客车在云峰-芽庄高速公路上以102公里/小时的速度行驶(超过12公里/小时)。交通警察也将发送“非现场罚款”通知,并记录司机“驾驶车辆超速10公里至低于20公里/小时”的行为,罚款400万至600万越南盾,并扣除2分驾驶执照积分。
在2月22日,该单位发现了52起客车超速案件。其中16起超速5公里/小时至低于10公里/小时;34起超速10-20公里/小时;2起超速20-35公里/小时。罚款总额为1.984亿越南盾。
据第六队代表介绍,从胡志明市到云峰的高速公路是重要的交通路线,有助于缩短从南部、中部和北部各省的交通时间并促进贸易连接。
通过掌握返回胡志明市、同奈等地工作的人数增加的情况,第六高速公路交通警察队已加强力量,组织24小时双向测速,特别是针对“客运经营车辆”。




(编译:Eric 越南网;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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