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隆省女学生死亡案:继续暂停处理犯罪信息来源

关于永隆省16岁女学生交通事故死亡案,2月23日,阮氏贤女士(女学生母亲,居住在永隆省茶昆乡)家属透露,已收到最高人民检察院调查机构发送的关于犯罪信息来源处理结果的通知。

该通知也已发送给阮氏贤女士家属的律师。

根据该通知,最高人民检察院调查机构已收到一份犯罪举报,内容为:举报永隆省旧茶温县公安调查机构的一些干部在处理2024年9月4日发生的“违反道路交通参与规定”举报过程中存在问题。

收到举报后,最高人民检察院调查机构已要求银行提供与正在核实对象相关的文件、证据,作为决定是否提起刑事诉讼的依据。

然而,由于处理犯罪举报的期限已过,但尚未收到完整文件,最高人民检察院调查机构决定暂停处理犯罪信息来源。

至此,截至目前,最高人民检察院调查机构已三次就涉及永隆省女学生死亡交通事故的犯罪信息来源作出暂停处理决定。

具体而言,2025年9月底,最高人民检察院调查机构通知暂停处理该案,理由是核实期限已过但收集的文件不足。

到2025年10月中旬,在收到完整文件后,调查机构决定恢复处理信息来源。

11月1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调查机构继续发布决定,暂停处理发生在永隆省旧茶温县公安调查机构的“不追究犯罪者刑事责任”犯罪信息来源。

根据档案,2024年9月4日约9时45分,在901省道8公里处(永隆省旧茶温县永春乡永利村),由阮文宝忠(33岁,旧茶荣省求格县三义乡人)驾驶的84C-102.77号卡车超越由阮文明(48岁,居住在清化省)驾驶的缓慢同向行驶的61C-567.14号皮卡车,然后停靠右侧路肩。

同时,T.N.X.Nh.驾驶电动自行车在前方行驶,而阮玉宝珍(16岁)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朋友L.M.Ng.与卡车逆向行驶。看到卡车几乎占据整个车道,Nh.紧急刹车并紧靠右侧路肩停车。

珍的车辆撞上Nh.车辆后方,导致珍摔向道路中央,被卡车左前轮碾过身体,造成重伤导致死亡。

(编译:Eric;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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