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24日,第六高速公路交警队(第六队)负责人表示,该队隶属于公安部交警局第六处,已处理了数十辆在从胡志明市到庆和省的高速公路路段昼夜超速行驶的客车和汽车。
2月23日23时22分左右,通过技术设备,交警发现一辆D.L.客运公司的卧铺客车在云峰-芽庄高速公路上以105公里/小时的速度行驶,而限速为90公里/小时(超过允许最高速度15公里/小时)。
交警将发送“电子罚单”通知,司机将被记录“驾驶车辆超速10公里/小时至低于20公里/小时”的行为,将被处以400万至600万越南盾的罚款,并扣除2分驾驶执照分数。
15时25分,交警发现一辆客车在云峰-芽庄高速公路上以114公里/小时的速度行驶,而限速为90公里/小时(超过24公里/小时)。交警将发送“电子罚单”通知此情况。之后,司机将被记录“驾驶车辆超速20公里/小时至低于35公里/小时”的行为,将被处以600万至800万越南盾的罚款,并扣除4分驾驶执照分数。
此前10时56分,交警记录到一辆卧铺客车在水好-潘切高速公路上以109公里/小时的速度行驶,而限速为90公里/小时(超过19公里/小时)。交警也将发送“电子罚单”通知,并记录司机“驾驶车辆超速10公里/小时至低于20公里/小时”的行为,处以400万至600万越南盾的罚款,并扣除2分驾驶执照分数。

2月23日当天,该单位发现了45起客车超速违规案件。其中12起超速5公里/小时至低于10公里/小时;30起超速10-20公里/小时;3起超速20-35公里/小时。罚款总额为1.818亿越南盾。
据第六队负责人介绍,从胡志明市到云峰的高速公路是一条重要的交通路线,有助于缩短从南部、中部和北部各省的交通时间并促进贸易往来。
通过了解2026年春节假期后返回胡志明市、同奈省等地工作的人数增加的情况,第六高速公路交警队已加强力量,组织24小时双向测速,特别是针对“客运经营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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