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越南公路局称,2025年5月24日,建设部部长批准了北南高速公路东线部分路段的公路交通基础设施资产开发方案,包括梅山至45号国道、45号国道至宜山、宜山至演州、永好至潘切、潘切至油椰等路段。

基于各公路管理区的报告,越南公路局已审查并汇总了已获建设部批准公路交通基础设施资产开发方案的路段和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收费标准。
据此,梅山至45号国道高速公路的实际收费长度为61.02公里,第1组车辆(12座以下客车、载重2吨以下货车、各类公共客运巴士)的最高收费为54,909越南盾;第5组车辆(载重18吨及以上货车、40英尺及以上集装箱运输车)的最高收费为219,636越南盾。
45号国道至宜山高速公路的收费长度为45.018公里,第1组车辆的最高收费为40,516越南盾,第5组车辆为162,065越南盾。
宜山至演州高速公路的收费长度为50.45公里,第1组车辆的最高收费为45,405越南盾,第5组车辆为181,620越南盾。
永好至潘切高速公路的收费长度为100.618公里,第1组车辆的最高收费为90,555越南盾,第5组车辆为362,225越南盾。
潘切至油椰高速公路的收费长度为99公里,第1组车辆的最高收费为128,700越南盾,第5组车辆为518,800越南盾。
因此,梅山至45号国道、45号国道至宜山、宜山至演州、永好至潘切等高速公路路段设有4条车道,但无连续紧急停车带,收费标准为900越南盾/标准车当量/公里(标准车当量按小客车换算)。
而潘切至油椰高速公路为全4车道高速公路(4条行车道和2条连续紧急停车带),因此收费标准为1,300越南盾/标准车当量/公里。
上述5个高速公路路段上的收费站将实施不停车电子收费(ETC),费用按车辆实际行驶公里数计算。
国家投资的5个高速公路路段的收费标准为每公里900至1,300越南盾,低于按建设-运营-移交合同投资的高速公路的平均收费水平,后者为每标准车当量公里1,721越南盾。
为在高速公路路段和线路满足政府第130/2024/ND-CP号法令规定的条件后,对属于全民所有、由国家代表所有者并直接管理和开发的高速公路路段上的车辆征收道路使用费提供依据,公路局建议建设部:
批准并核准对梅山至45号国道、45号国道至宜山、宜山至演州、永好至潘切、潘切至油椰等5个高速公路路段上行驶的车辆征收道路使用费的标准。

责成越南公路局根据核准的收费标准,公开收费金额、收费方式、缴费对象、减免规定以及收费地点的收费法规文件,并按照收费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收费组织的网站/信息门户上公开。
国家投资的高速公路在满足哪些条件时收费?
政府第130/2024/ND-CP号法令第3条规定,对属于全民所有、由国家代表所有者并直接管理和开发的高速公路实施收费,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按照高速公路技术规范和标准以及其他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设计、投资建设。
按照《公路法》、建筑法律法规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移交并投入运营。
具有依法由有权机关批准的资产开发方案。
在《公路法》生效之日前已获投资政策决定的高速公路,在投入运营时若未满足《公路法》第45条第1款、第47条第2款的规定,则应在完成收费站基础设施、收费服务设备的建设和安装;休息站公共服务工程;管理、运营交通的技术基础设施和技术设备后实施收费,并具有依法由有权机关批准的资产开发方案。
(编译:Cici 越南网;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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