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27日,岘港市升安乡公安表示,已与岘港市公安局刑事警察处配合追查并逮捕阮功全(29岁,居住在升安乡平绥村)以调查抢劫财产行为。
此前约2月26日10时45分,该乡公安接到黄氏氏(57岁,居住在岘港市春富乡)的报案,称在升安乡平和村被一人抢劫财产。
乡公安向市公安局领导、刑事警察处报告,指派力量紧急核实、追查作案对象。
至同日约13时,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追查,公安力量已确定全为实施犯罪行为者,并传唤至乡公安机关工作。
全有4项前科,其中2项为抢劫抢夺财产罪,1项为盗窃财产罪。
在公安机关,面对收集到的资料、证据,全已承认全部违法行为。据供述,约2月26日9时15分,全从升安乡的家中骑摩托车前往春富乡,目的是寻找偏僻地点实施抢劫财产行为。

当到达升安乡平和村时,发现氏女士正独自骑摩托车,全追赶、逼近导致受害者摔倒在路边,控制并要求“把黄金交出来”。
由于恐慌,氏女士交出2枚金戒指、1部手机。全未停止,打开受害者摩托车的储物箱,取出内有1条项链、1枚戒指、超过170万越南盾现金及一些文件的背包后逃离。
当到达升安乡的墓地区域时,全打开背包,取出有价值的财产,烧毁所有文件及背包以销毁痕迹,手机则扔进路边的稻草堆中。
抢夺的财产,全藏在自己卧室的床垫下。
2月26日,岘港市公安局调查机关配合升安乡公安实施紧急拘留、逮捕紧急拘留对象全,并对住所进行紧急搜查。
在全的卧室搜查中,公安没收1条项链、3枚戒指及被抢现金。所有赃物已按规定暂扣、封存、制作笔录。
(编译:Jon;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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