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27日,同塔省人民法院进行初审并宣判被告范文厚(32岁,居住于同塔省新富中乡)因“杀人”罪判处13年监禁,因“非法储存、使用军用武器”罪判处2年监禁。
根据起诉书,2024年10月31日,厚和范成进与其他7位朋友在同塔省周城县新富乡(现为同塔省新富中乡)的“西部”餐厅组织喝啤酒、唱卡拉OK。
至同日约22时,厚与进之间发生争执——因厚喝醉后拿出了一把在社交媒体脸书上于2021年以250万越南盾购买的灰色塑料金属枪及两颗子弹。
厚将枪放在酒桌上,进气愤地用手打了厚脸部2-3下,随后被两位同行朋友劝阻。之后厚回家并将枪支藏于床铺。
约2024年11月1日19时,醉酒后想起被进殴打的事,厚愤怒地回家取出枪支,将两颗子弹装入弹匣,然后骑摩托车去找进解决矛盾。
当厚到达位于同塔省新富中乡的69号酒馆时,遇到进正与陈氏秋英交谈。厚走上前说“为什么你前天在西部餐厅打我”,进立即站起来说“你这样做,打你是对的”。
随即,厚取出枪支直接瞄准进并扣动扳机,但子弹未爆炸。厚继续扣动扳机射击进,子弹爆炸击中进右大腿导致大量出血。进被送往沙沥市坊芳洲医院急救取出弹头,包扎伤口后回家。
厚迅速离开现场,取出一枚弹壳和一颗未爆炸的子弹扔进位于同塔省新富中乡的6号桥河中,并将枪支带回家藏匿。
11月2日,进将弹头带到周城县公安局举报厚使用枪支造成伤害的行为。公安传唤厚工作,厚承认曾用枪射击进。
起诉书认定,厚的上述行为对社会特别危险,侵犯他人生命、健康,影响当地治安秩序。
(编译:Ivy;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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