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用他人姓名担任护工26年:希望以理性和人情味解决

借用他人姓名担任护工26年:希望以理性和人情味解决

正如《青年在线》所报道,为了获得工作机会,1999年黎氏M.女士借用阮氏秋Q.女士的姓名和信息,在平定省综合医院(现为嘉莱省中心综合医院)申请工作。

从1999年至今,M.女士在该医院工作,先后担任麻醉复苏科护工和儿科护工,但一直使用Q.女士的姓名。

此事仅在嘉莱省社会保险局同步单位所有参保人员数据并发现信息重复时才被揭露。

目前,M.女士因使用不实信息签订合同导致劳动合同无效而离职。

然而,医院方面希望社会保险机构创造条件,根据M.女士的真实姓名解决其社会保险待遇,因为数十年来,M.女士工作勤奋、吃苦耐劳、积极主动,始终出色完成任务。

信息发布后,读者对这一罕见案例感到相当惊讶。许多读者留言表达对M.女士的同情,并希望职能部门以人文、合情合理的精神处理此事,为劳动者基于实际贡献享受权益创造条件。

据读者潘越强表示,M.女士的情况非常可怜。违规动机和目的仅是为了获得一份正当工作。因此,需要运用法律规定,为M.女士解决既合情又合理的待遇。

该读者认为,实际上M.女士连续工作26年,同时从工资中缴纳社会保险,因此非常需要以人文方式处理。

读者德龙指出,这也是一些历史性规定所致,因为过去人们从一省到另一省在公立机构找工作非常困难。

同样,读者范玉长认为,也是因为环境所迫才借用他人姓名以获得工作。这是不得已而为之,希望领导们以人情味和人文精神解决。

读者龙表示,医院处理此事富有人情味。可能过去因为手续规定僵化,M.女士才这样做。劳动者从事正当、热情、积极贡献的工作,得到医院确认,需要合情合理地解决。

其他一些读者认为,M.女士的护工工作主要是清洁医院卫生。M.女士工作长达26年,证明她出色完成任务。需要认可M.女士对医疗行业的贡献,并希望职能部门考虑让M.女士获得社会保险,以便将来享受退休待遇。

读者邮箱:dtra****@gmail.com评论说,M.女士需要工作,需要正当收入生活,但可能当时太困难才借用他人姓名。如果M.女士工作负责且高效,希望医院保留她。

(编译:Cici 越南网;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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