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阮鸿福是2024年《青年报》系列报道《25年命案仍未了结》中的人物。
坚江省人民检察院(现为安江省人民检察院)于2001年11月26日签发的第06/KSĐT-TA号终止对阮鸿福先生嫌疑人身份的决定,由安江省人民检察院于2026年2月25日交付给阮鸿福先生。
上述决定内容为:1999年6月13日约18时,因矛盾,阮氏碧翠与阮氏梦泉发生斗殴。阮鸿福与阮氏莲(翠的父母)赶到现场看到此事……莲上前抓住梦泉的头发殴打,郑乌芳见状大声喊叫并阻止。
听到喊声,阮文秋走向斗殴地点时被邓解放(翠的丈夫)踢了两脚,秋先生回家。同日20时,秋先生在送医途中因内出血死亡。
调查过程中,一些证词(受害方)称:当秋先生走过来时,阮鸿福踢倒秋先生使其摔倒在地,但其他证词(嫌疑方)否认并坚称阮鸿福没有踢秋先生。阮鸿福本人不认罪。
因此,没有确凿依据认定阮鸿福踢了秋先生,而只能认定阮鸿福有“未救助处于生命危险状态的人”的行为。
另一方面,此案中已审判邓解放犯杀人罪(判决已生效),对阮鸿福先生的调查期限已过,因此坚江省人民检察院已终止对阮鸿福先生的嫌疑人身份。
被终止嫌疑人身份却不知情?
如《青年在线》所报道,在整个诉讼过程中,阮鸿福先生申诉冤屈。最高人民法院设在胡志明市的二审法院撤销了与阮鸿福先生相关的部分案件以重新调查。随后,阮鸿福先生获得坚江省人民法院作出释放决定。
超过25年来,阮鸿福先生递交多份申诉书,但未得到相关诉讼机关的回复。
直到2024年底,通过《青年在线》,阮鸿福先生才得知自己已于2001年被终止嫌疑人身份。此时,坚江省(旧)人民检察院代表解释:“不知道以前同事是否已送达,所以也不敢送达”。
(编译:张悦;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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