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主席阮文德担任社会住房指导委员会主任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主席阮文德担任社会住房指导委员会主任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刚刚颁布了完善胡志明市社会住房发展指导委员会的决定。根据决定,指导委员会由14名成员组成,由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主席阮文德担任主任。

常务副主任是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黄元定。副主任包括:建设厅厅长陈光林和财政厅代理厅长黄武成。

指导委员会成员还包括相关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包括:农业与环境厅、司法厅、规划与建筑厅、胡志明市司令部、胡志明市公安局、胡志明市劳动联合会、胡志明市出口加工区与工业区管理委员会、胡志明市税务局、发展研究院和胡志明市住房发展基金。

建设厅是指导委员会的常设机构,负责为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主席在指导、督促、检查、指导社会住房发展方面提供参谋、制定和报告。同时,为实施期间的支持政策、解决困难和障碍提供建议。

指导委员会的任务是向中央报告、提出和推荐关于胡志明市实施期间出现的社会住房发展相关政策和问题;根据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和有权机关的要求执行其他任务。

建设厅主持协调各成员,为主任颁布指导委员会的组织和活动规定、具体任务分配以及必要时决定成立工作组提供参谋。

指导委员会成员按照兼职制度工作,负责各自分管领域,并每两周向指导委员会常务机构报告一次。

对每位成员任务完成情况的评估与政府总理下达的年度和2026-2030阶段社会住房发展指标挂钩。

(编译:Eric 越南网;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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