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橡胶工业集团在管理、财务和投资工作中存在诸多不足和违规行为

审计结论明确指出,集团及其成员单位在管理、财务和投资工作中存在诸多不足和违规行为。

据此,集团董事会和总经理被认定在制定或未及时制定关于成员单位作为投资主体的基本建设项目最高投资额度的决议和指导文件方面存在滞后。缺乏这些重要的管理文件降低了内部控制的效力,潜藏着投资资金管理的风险。

审计还指出,母公司已向集团全资拥有的17家成员单位预拨投资资金。截至2024年底,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账户上跟踪的金额超过2.304万亿越南盾。然而,预拨资金未与成员公司签订具体的协议文件,不符合集团的财务管理制度。

关于发展投资基金的提取和使用,一些单位执行效果不佳。具体而言,昆嵩橡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Ea Hleo橡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2014年以来已提取发展投资基金但尚未使用。

平隆橡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在2018年至2024年期间也提取了基金但未投入使用,未能确保按规定优化资源。

同样,福和橡胶股份公司从2018年到2024年持续提取发展投资基金。

截至2024年底财务报表记录的基金余额超过1.080万亿越南盾,到2025年6月30日增至超过1.175万亿越南盾。然而,这笔基金尚未根据提高投资效率的要求得到相应使用。

根据2020年《企业法》的规定,股份公司必须按规定分配税后利润。然而,一些单位如保禄VRG股份公司、Geruco松贡水电股份公司、多农VRG股份公司和同富橡胶股份公司未按规定协调使用全部税后利润向出资股东支付股息。

审计结论还指出,在土地管理领域,有6家公司被地方政府分配或租赁土地用于生产经营,但被组织和个人侵占面积超过1,600公顷。

关于长期金融投资活动,政府监察署评估集团及其成员公司的投资效率与投入的资本规模不相称。一些子公司运营效率低下,多年亏损或累计亏损,未能确保国有资本保全和发展的要求,潜藏着投资价值下降的风险。

此外,从2018年到2025年10月底,集团所属公司还需向国家预算缴纳(暂计)超过894万亿越南盾的土地租金。

明确个人责任和保全国有资本

根据审计结论,上述违规和缺点的责任属于越南橡胶工业集团董事会、领导层、被审计的集团所属公司以及直接负责和相关的个人。

政府监察署建议财政部指导集团进行检讨,处理相关集体和个人的责任;同时检查、审查、评估,明确主客观原因,并迅速采取措施,按规定保全国有资本。

政府监察署要求财政部“迅速审查、报告、立即纠正集团所属公司集团中母公司、子公司、交叉持股的状况,依法和集团内部规定向子公司出资和投资股份”。

(编译:李程 越南网;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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