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蓝牌车违规,司机被罚款超过600万越南盾,乡镇被罚款3200万越南盾

交通警察局表示,在收到局领导关于社交媒体Facebook OFFB上反映蓝牌车(装载笨重货物)违规行为的指示后,清化省公安厅交通警察局已指示第一公路交通警察队核实事件。

2月27日,第一公路交通警察队邀请杨文L.(1983年出生,居住在清化省金新乡),驾驶车牌号为36A-000.xx(蓝底白字)的汽车,到金新乡公安总部工作。

通过核实,交通警察确认车牌号为36A-000.xx的汽车属于清化省的一个乡镇行政单位。

在工作过程中,司机完全同意违规行为,并接受依法处理。第一公路交通警察队已对杨先生立下公路交通领域行政违规记录,涉及以下行为:驾驶车辆在驾驶室顶部堆放货物,依据政府第168号法令第21条第1款a点规定;

驾驶车辆的技术安全和环境保护证书已过期一个月以上,依据第168号法令第13条第6款b点规定;

没有有效的机动车强制民事责任保险证书,依据第168号法令第18条第4款c点规定。

对司机杨文L.的总罚款额为620万越南盾,扣除2分驾驶执照分数。

此外,交通警察还对车主——清化省的一个乡镇行政单位立下记录,涉及以下行为:将技术安全和环境保护证书已过期一个月以上的车辆投入交通,依据第168号法令第32条第11款a点规定;

未按规定在车主变更情况下办理车辆登记证书、车牌手续,依据第168号法令第32条第7款h点规定。对该单位的总罚款额为3200万越南盾。

据交通警察局表示,所有违规行为都无法逃脱人民的监督和交通警察的坚决介入。违规者将受到严肃处理,没有例外。

交通警察呼吁民众继续发现并提供违规信息,以便职能部门及时处理,为建设文明、安全的交通环境做出贡献。

(编译:张悦;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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