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进展显示,同奈省新利乡DT.753道路项目路段挖土、降低地基的工作“存在问题”。因为新利乡政府表示尚未收到补偿、土地清场的文件,但施工单位却在降低地基、挖土。
同奈省项目管理委员会称补偿缓慢,乡政府称未收到文件
当民众对降低地基提出抗议时,同奈省投资与建设项目管理委员会主任丁进海(项目业主)向《青年在线》表示,初始设计文件并未降低地基,但由于基础设施发展的新情况,建设厅向平福省人民委员会(旧)建议升级、调整以降低该区域的地基。
“错误在于补偿工作缓慢而施工快速”,丁进海说。
与此同时,新利乡人民委员会主席黎文珍——DT.753项目正在降低地基的地方——向同奈省人民委员会报告的情况完全不同。
具体而言,新利乡人民委员会报告,辖区内土地清场的规模和收回土地面积为428块/0.59公顷。至今,业主同奈省投资与建设项目管理委员会已移交土地清场界桩以宣传、动员民众清场。
“然而,关于服务于土地收回工作的地籍测量文件,同奈省投资与建设项目管理委员会、同富土地基金发展中心分中心在地方两级政府机构调整后尚未移交给新利乡人民委员会(新)…
因此,乡人民委员会尚无法律依据发布土地收回通知,按规定执行后续清场步骤”,新利乡人民委员会主席报告。
新利乡人民委员会表示,目前乡人民委员会尚未收到正在施工项目的收回土地分块地图文件。因此,无法确定民众被收回土地的面积范围和间接受影响土地的面积范围。
乡人民委员会建议省人民委员会指示省投资与建设项目管理委员会紧急移交项目土地收回测量文件…
新利乡人民委员会还表示,尽管未移交文件、未清场,但从2026年1月初起,施工单位已将路面降低约8米。因此,许多家庭无法进出房屋,直接影响民众生活,并潜在地面滑坡、事故、人身和财产安全隐患。
“未收到土地移交而擅自降低地基取土是错误的”
谈及上述事件,同奈省一位从事土地、环境领域的领导表示:“根据《土地法》规定,补偿、土地清场必须完成并有土地移交记录,才具备施工条件。
根据新利乡人民委员会向同奈省人民委员会报告的内容,显示地方尚未收到土地移交,但业主却让施工单位降低地基数十米,让挖土机挖土,导致民房有滑坡风险,影响民众生命安全,这是错误的…”。

通过关注媒体报道的降低地基后民房悬空在山上的图像和视频,上述领导分析:“记录图像显示,挖出的土方被运往他处倾倒,却位于DT.753道路升级、扩建项目的范围之外。
因此,同奈省专业机构需审查业主批准的设计,基础设计后是否遵守旧平福省人民委员会批准的投资项目文件,以及业主是否按照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文件执行。同时,澄清施工单位运出工地的数千立方米土方的‘去向’”。
该人士还提出问题:“是否存在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情况,涉及将土方运出项目范围,以及在DT.753道路升级、扩建项目范围之外的地块上降低地基。
建设、矿产资源管理、环境领域的专业机构,地方责任方是否监督了上述项目遵守《建筑法》、《矿产资源法》、《环境法》规定的情况?”。
针对《青年在线》记者关于此事的提问,3月5日,农业与环境厅矿产资源处代表表示:“DT.753道路降低地基的情况需重新审查之前的设计文件、环境影响评估文件如何。至于刚刚发生的高程降低地基,矿产资源处尚未收到文件”。
降低地基导致民房悬空的项目已暂停施工
同奈省人民委员会也刚刚发文要求暂停实施降低地基路段(从km10+200至km10+550)的施工,该路段属于DT.753道路升级、扩建项目及连接龙城国际机场和盖梅-氏威港(旧巴地-头顿省,现为胡志明市)的马达桥建设项目,以预防该区域滑坡风险。
同奈省人民委员会还指示各部门按照新利乡的建议执行土地收回手续…确保符合规定。同时,审查、研究新利乡人民委员会的困难障碍,确保项目经过地区民众财产的绝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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