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书记苏林:不让产生‘安全至上’心理,不敢决策,不敢作为

总书记苏林:不让产生‘安全至上’心理,不敢决策,不敢作为

3月5日下午,总书记苏林与中央检查委员会就执行第十四届党中央第二次会议筹备制度建设、完善体制的参谋任务成果进行工作。

据此,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后,中央检查委员会集中参谋建设、修改、补充关于检查、监督工作的规程、规定。

紧急部署各项方案,提交政治局审议,呈报第十四届第二次中央会议,包括:第十四届中央检查委员会工作规程;关于加强党的检查、监督工作的第14/2007号决议实施20年总结报告;取代中央执行委员会关于党的检查、监督和纪律的第296/2025号规定的草案。

全党共同开展检查、监督工作

在工作会议上发表结论,指导完善文件时,书记苏林强调继续审查以提升文件的战略高度。

在总结、继承以往决议和规定的合适内容基础上;继续研究补充新观点、新内容、新规定,以适应实际情况。

必须将党的检查、监督和执行纪律工作置于党的建设总体工作中,提升国家治理水平,实现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的国家发展战略目标。

确定检查、监督既是党的重要领导方式,也是党自我整顿、自我保护、自我完善、自我提升的机制。

同时是控制权力、维护全党纪律、纲纪的工具;确保党的正确路线在实践中得到严肃有效执行的因素。

总书记明确指出决议语言必须观点明确,政治信息有力;规定必须具体,避免笼统,确保可行性;必须确保未来阶段党的检查、监督、执行纪律工作中思想和行动的统一。

关于决议和规定的具体内容,总书记建议将检查、监督工作重点转向早期、远程预防目标;在运行过程中控制权力;在形成违规前发现风险。

扩大监督,确保党的所有路线、主张、政策得到严肃有效组织实施。

总书记注意明确各级党委、党组织和每个支部、每个党员在党的检查、监督、执行纪律工作中的责任。

检查、监督不是各级检查委员会的单独工作。每个党委、党组织必须确定这是自己的重要政治责任;必须主动制定贴近实际的检查、监督计划;及时发现、纠正违规行为;不推卸责任,不将责任推给检查机构。

支部——党的基础——必须是对干部、党员进行最经常、最贴近、最直接监督的地方。任何衰退、违规表现如果在支部早期发现,就不会积累成大错。

每个党员也有责任按照民主集中制、批评与自我批评原则参与所在组织的监督。换句话说,必须贯彻“全党共同开展检查、监督工作”的精神。

总书记苏林:不让产生‘安全至上’心理,不敢决策,不敢作为

不让有结论但整改缓慢,或形式化整改

总书记苏林要求必须确保既严肃又建设性;坚决处理违规行为,没有禁区,没有例外;同时保护敢于革新、敢于突破、敢于为共同利益承担责任的人。

党的检查、监督执行纪律工作必须真正规范、公正,不机械、不僵化,不让产生“安全至上”心理,不敢决策,不敢作为,拖慢国家发展步伐。

同时必须完善检查、监督工作中的权力控制机制,确保所有检查活动客观、透明、符合原则。

总书记强调继续完善党的检查工作与国家监察、审计、调查、起诉、审判活动之间紧密、协调的配合机制。

党的检查结论必须是国家机构在出现违法迹象时考虑行政责任、法律责任的重要依据。

同时监察、审计、调查结果必须及时转交有权限的党组织,以考虑党员、党组织的责任;必须建立监督执行检查、监察、审计结论的配合机制。

不让出现有结论但整改缓慢,或形式化整改的情况;严肃处理拖延配合、不执行或不充分执行已颁布结论的组织、个人责任。

建设中央检查委员会、各级检查委员会机构和检查干部队伍,满足新形势下的要求、任务;加强检查、监督工作中科学、技术应用,数字化转型...

(编译:张悦 越南网;审校:Woo;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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